着,就是天生应该的。
微微恍惚里,忽然听见上首那女子,巧笑嫣然的道:“妾身听闻草原男儿求娶女子,都会彰显武力,展示雄鹰一般的威仪和气概,世子愿意在妾身面前,一现风采吗?”
赫连铮听见那妾身两字,唰的一下就联想到华美帐篷,大红明烛,头戴花冠的新娘,凝脂般的肌肤……立刻眉飞色舞的答:“是的!得胜的男儿,才配娶最优秀的女子!”
“那很好。”凤知微“弱质纤纤”的婉转坐下,道,“妾身不会武功,也不能真的让您和秋府的护卫过招,妾身有个十分亲近的贴身丫鬟,一直很恋慕草原雄鹰的风采,您介意指点一二吗?”
“你的贴身丫鬟吗?”赫连铮大笑,“我不和女人打架的,不过既然是你的‘贴身’丫鬟,我也不介意征服她,供你一乐。”
他将贴身和征服两词,咬得很重,凤知微有趣的瞅着他,挥了挥手,道:“衣衣,有人要征服你”。
华丽丽天水之青,华丽丽软绸面纱,华丽丽吐掉半个小胡桃等在一边,早已十分之不耐烦的顾丫鬟,慢吞吞走上前来。
顾少爷丰姿国色,衣带当风,这么慢吞吞飘飘逸逸走过来,除了个子实在太高了点是个小缺憾外,其实很有几分韵味,看在中原人的眼底觉得这女子太高步子太散,看在赫连铮和八彪的眼里,眼睛齐齐都亮了。
“中原女子也有这么高的个子!”赫连铮回头对八彪笑道,“比我王姐还高。”
“洁丝丽公主是草原最美的夜莺,没有人能比得上。”一个面上染了靛青飞鹰的男子粗声道,“不过这个女子看起来也不错。”
“三隼是看上她了吗?”赫连铮大笑,“那你去吧,赢了我就把衣衣赏给你。”
“谢世子!”那个叫三隼的壮汉,兴致勃勃脱了上衣,露出一身精壮的腱子肉,赫连铮还追在后面叮嘱一句,“轻着点,别伤着美娇娘。”
“没事儿。”三隼漫不经心挥挥鞭子,“属下会心疼自家婆娘的。”
凤知微慢条斯理剥着胡桃,听着那几人自说自话,悠悠道:“世子,咱们中原人说话比较含蓄您是知道的,虽说是指点,可也算是比武,这比武总有个输赢,咱们是不是要博个彩头?”
“彩头?”赫连铮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难道你觉得你还有胜算?”
“总要有彩头才好玩嘛。”凤知微细心的剔去胡桃上的皮,“您既然对胜有十足把握,不问我的意见就把我的衣衣赏人了,难道一个彩头都不敢应?”
“你的就是我的,你的丫鬟也是我的人。”赫连铮斜眼道,“需要问你什么意见?也罢,彩头就彩头,既然你要赌,把自己输光了可别怪我。”
“愿赌服输。”凤知微笑吟吟,“谁赖账,从此后倒爬出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