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受信离开百济后游历各国,越来越发现父亲是正确的——那些底层的贱民,为了生存根本连最起码的底线都没有,一旦暴富翻身,或是掌握权力,往往更加为富不仁、穷凶极恶,偏又欺软怕硬,当刀架在他们脖子上时,他们连最亲的人都敢出卖,没有半点节操。对于这些人,迟受信从不手软,一刀一个;可他慢慢发现,这样的人是杀不绝的,他们就像腐烂的茎叶慢慢扩散,侵蚀一切。
迟受信不清楚马十二的来头,可马十二表现出来的味道,让他十分讨厌。这种讨厌,是贵族子弟对平民草根本能的抵触,奸猾皮油、卑鄙猥琐。作为迟受家的嫡系传人,作为百济贵族的坚守,作为一个有节操有追求、脱离低级趣味的武士,我,迟受信,必须代表太阳消灭你!
马十二感觉到了迟受信气场的变化,知道先前的乱打一气有了效果——几句骂娘,问候祖宗,不过是最初级的激将法;高级的激将法,必须能把握住对手心中最在意的那根弦,云淡风轻、弹指一挥,就能把人撩拨起来。这一招,是马十二那个文能持家立业,武能拳打猛士的老婆教他的,在商战中屡试不爽。
高手对决,胜负不在拳脚高下,而在心念意志。心念一动,气场便跟着动;气场一动,招式就会发生变化;招式一变,对手就能寻到机会。
现在,轮到他动了!
迟受信也感觉到了马十二的变化,这种变化难以名状,却真真切切存在;更让他意外的是,这种瞬间提升后所展现出来的气质,根本不该出现在奸猾皮油、卑鄙猥琐的贱民身上!气质,是与生俱来,后天修行不得的!他不知道的是,马十二压根儿就不是什么贱民,这厮将门世家出身,家里又有钱来又有地,八辈子都不愁吃喝,活着只为图个乐子,境界岂是那等为生存而挣扎的人能比的。
马十二咧嘴一笑,仿佛奸计得逞的坏熊,一改先前的滑稽混乱,宛如天将下凡,霸气侧漏,一斧一棒轮番出击,竟然颇有大将之风。
作为全场唯一一个曾经跟马十二正面交手过的人,元鼎也发现了马十二的变化,竟然颇为得意的笑了。
“笑什么呀?”方文君发现他笑得有些蔫儿坏。
元鼎凑到她耳边,低声道:“当初在桃花山,是我放他走的。”说完,还故意往她耳朵上吹了一口气,报了方才被戳之“仇”。
方文君心知这家伙是故意的,侧头嗔他一眼,用眼神说“你好大胆”。
擂台上,马十二大发神威,不但扭转了先前的“狼狈”颓势,还连续不断的发起反攻,竟将迟受信逼得连退数步,双方又打回擂台正中。
前排,朴金刚一脸严肃的对朴大象道:“看到了吧,那家伙跟你是一个风格,有身高体重的优势,可他没有上来就猛冲猛打,而是先示敌以弱,摸清楚对手的套路,自己则隐藏实力,看准时机,转守为攻。记住,对阵时,必须在气势上压制对手,让他们心生畏惧,就赢了一半。”
朴大象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他虽天生神力,可并不喜欢打架,每次都是被哥哥逼着上阵,也不愿伤人性命。哥哥觉得他懦弱,可他却不理解为什么要打打杀杀;如果每天都能看到神仙姐姐,有好吃的,有好玩的,那该是多么开心。
想到这儿,朴大象忍不住回头,朝方文君憨憨一笑。
“大象乖。”方文君也朝他甜甜一笑,眉眼弯弯。
“大象,好好看!”朴金刚扭头斥道。
“哦……”朴大象摸摸脖子上的大海螺,一脸不情愿的转回去。
“大象乖,看完姐姐带你去找好吃的。”方文君道。
“好耶!”朴大象立刻变得兴高采烈。
朴金刚瞪了方文君一眼,道:“少打我弟弟的主意!”
“瞪什么瞪,眼睛很大吗?放尊重点!”元鼎和沙吒相如异口同声道。
朴金刚心头升起一股莫名的悲凉——自打来到耽罗岛,他这个花郎团第一杀手不但没有用武之地,还被人堵在小巷子里威胁,连看个比武招亲都能被欺负,都是拜后面的大唐小马快、百济小白脸,还有那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想拐骗弟弟的妖女所赐。这笔账权且记下,有朝一日定要加倍奉还!
擂台上,迟受信一刀劈在马十二的短棒上,发出野兽般的怒吼。离开百济的头十年,他还遭遇过不少恶战,开始的时候对手还能让他陷入苦战,最后堪堪险胜,可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武技的提升,较量的会合越来越少,值得他挑战的对手也越来越少;到了第二个十年,他几乎就是在自己跟自己较量,那些上了年纪的成名好手,或避而不战,或主动示好,到最后连酣畅淋漓打一场的机会都很少。今天,马十二的出现,点燃了迟受信久违的斗志。而迟受信强大的战力,也让马十二生出棋逢对手之感。两人都决定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痛痛快快的打一场。
马十二的短棒是用不知名的动物骨头混合硬木制成,寻常刀剑根本无法砍动,不过迟受信的锯齿刀十分沉重,迟受信的力量又非常大,一刀下来竟卡在骨头和硬木的缝隙里无法拔出。马十二右手短斧当即跟上,剁向迟受信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