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就要被追上,又几个大步拉开一段距离,总体速度并不算快。躲在不远处装死的老兵几次偷偷观察,就发现事情有些不寻常,小黄这厮,看起来落荒而逃,实际上则像是吊着追兵在走。
此事定有蹊跷!
一里外,新罗探子匆匆而来,大声道:“将,将军,大事不好啦!”
朴成仙走上两步,一把抓住他的衣领,道:“发现山贼了?”
探子不敢挣扎,哆哆嗦嗦道:“是,是山贼的探子,躲在草丛里偷窥,被我们发现了,正在逃跑!”
“往哪个方向?”朴成仙问道。
“西,西边,二里外!”
二里外,这么近!金官昌一把抓起长枪,道:“山贼探子定是跑回去报信,跟上他,就能找到山贼主力!全体都有,出发!”
新罗兵三五成群的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收拾兵器,一边在心里暗骂,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才休息了一刻钟就要继续赶路,还让不让人活了!
朴成仙放下探子,提起盾牌往胳膊上一套,大声吆喝整队。金官昌才懒得干这些琐事,直接翻身上马,将长枪往马鞍旁一挂,便带着几个亲兵呼啸而去。
很快,小黄就听到了大队追兵的喧哗声。
老兵将草丛扒开一道缝,先是金官昌几个打马冲了过去,接着又是一群新罗兵赶鸭子一样追来,乱糟糟的完全没有队形。老兵一拍大腿,心想这小子果然狡猾,竟在钓鱼!
二里外,元鼎老远就望见了那片跳动的黑点,转身对老麦道:“鱼儿上钩了,老样子,前中后三队,这回我打头阵。”
“凭什么你打头阵?”扶余尧牵马而来,道,“这次无论如何也要我先上。你们谁掩护,谁放哨,自己商量。”说完,也不管两个大男人答不答应,便提着长枪朝她带的那个百人队走去。
元鼎无奈的摇摇头,道:“臭丫头必须得治一治!”
老麦无奈的笑了笑,你们年轻人的事,我不参和。
三百老兵立刻行动。
让扶余尧生气的是,还不等她的队伍动身,元鼎这家伙居然抢先出发了!
一里外,金官昌一马当先,冲过一片小山坡,却不得不轰然勒马,因为前面站着一溜骑兵,准确的说,不是骑兵,而是一溜蒙面的山贼。居中那人手中拿着一柄超长的船桨,遥指路边的几棵大树,喝道:“呔!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喊罢,扬了扬手中的船桨,道,“这,就是俺开山种树的家伙事!”
旁边的小黄暗暗叫绝,原来大哥不但能当马快,连装山贼都这么地道。
在从耽罗岛回百济的路上,马十二没少跟元鼎吹牛,每次说到打劫花郎天团的一段,那叫一个得瑟,再配上大能茂绘声绘色的表演,比茶楼里说书先生演的还精彩。一来二去,元鼎就把这套占山劫道的把戏学了个十足十。
不远处,扶余尧见元鼎假扮山贼将新罗人拦了下来,便抬手示意全队停止前进,悄悄隐藏起来,先看看小马快能玩出什么花样来。不过领头的那个油头粉面的新罗小子好像有些眼熟,难道在哪里见过?
金官昌头皮发麻,此情此景,恍惚回到了耽罗岛上,那个不堪回忆的夜晚,一样的人数,一样的切口,一样的打扮,怎么到哪都有山贼啊!这些家伙跟上次在耽罗岛碰到的还不太一样,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更重。果然,不等他们反应,山贼们突然散开队形,两人一组朝左右包抄过来,还发出可怕的啸声。
“迎敌,迎敌!”金官昌长枪一举,两腿一蹬,打马就往前冲。身后的几个亲兵也是打过仗的老手,也纷纷拔出兵器,护卫在他侧翼。
元鼎跟小黄一组,首当其冲。只见他高举手中陌刀,不闪不避,借助长度的优势,直接朝金官昌冲过来的方向重重拍下。当年在边关时,一名从安西抽调过来的旅率带来了这种神憎鬼厌的大杀器。真正的陌刀,长一丈有余,刀身长三尺、宽一尺,两面开刃,看起来就是一把巨大的船桨。这种刀能劈能刺,最厉害的是当头拍下,直接能把对手的马头拍烂。一百名手持陌刀的士兵结阵,那就是一片森林,只消大家同时摇动长杆,头顶宽阔的刀身部分就能有效防御胡族骑兵射来的密集箭雨。因此,安西镇每次只消出动几百名士兵,就能对抗数千名敌人;而每一名手持陌刀作战的士兵,无不是身经百战的老兵。
金官昌眼看着一片巨大的阴影落下,心下大骇。他从没见过这等兵器,更没见过这等打法,简直比马十二的大铲子还要凶蛮,于是立刻拨转马头,朝一边闪避。这一闪,气势顿消。
元鼎要得就是这个效果,大喊:“兄弟们,围起来,慢慢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