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纷纷上门来探听消息来了。
这让赵莲英更难抉择了。
王小芍原以为莫玉斯会着急着找好友,等李星恒说要帮忙寻找的时候,莫玉斯倒是一点都不急,倒是和他们两个逛起了桃花村。
“我这几日在村中逛,听人说起你今年已经收过一次稻了,这水稻大概有亩产千斤?”莫玉斯问道。
亩产千斤的良田莫玉斯从未亲眼看到过。
可是这里的村民都看到了。
王小芍应着:“这稻子是我培育出来的三季稻,一年可以收割三回,亩产千斤只是现在的产量,要是好好种植的话,应该是可以亩产两千斤的。”
“亩产两千斤?这样的米可以吃吗?”
“自然是可以吃的,可惜的是今年的新米都被贼子给偷走了,否则可以拿新米给您尝尝。”
王小芍想起新米来,突然想到了王大宝他们,这两兄弟最近说是在追查被偷米粮的事情,千万不要出什么事情才好。
春光明媚,日头正好,莫玉斯走在田垄间,看到了水稻田里面还有摇曳着的乌鱼,“你这里还养了鱼?”
“是的。”
“这鱼不会吃禾苗吗?”莫玉斯只觉得奇怪。
王小芍回答道:“这鱼不会吃秧苗,反而还能给这些稻子提供肥料营养,这些鱼呢只要吃稻田之中水中的浮游物就好,养了鱼的水稻田比没养鱼的水稻田要更丰产,而水稻田里的鱼呢也要比鱼塘之中的鱼更为新鲜肥美。”
“哦?那比起裕江之中的鱼而言呢?”
“与裕江之中的鱼自然是不能相比的,等会抓一条给大叔尝尝,这庄子里还有些去年陈米顺便可以让您尝尝这稻米如何。”
王小芍说着。
莫玉斯连连点头,自从来了这里后,他的口福不浅。
“这些是什么东西?”莫玉斯指着一边水田之中的茭白不解地问道。
“这是茭白,一种鲜美的蔬菜,如今也有些可以吃了,等会用茭白炒毛豆可鲜了。”王小芍介绍着。
说起来,这还是王小芍第一回陪着莫玉斯逛庄子,先前她都是在生病。
莫玉斯听着就觉得生津,恨不得马上就到用午膳的时候。
一路走着,莫玉斯见到了好些女子在将红薯切块,然后用石厩将红薯研磨成汁水,那边又有人将汁水放在一块纱布上过滤后,放在了席子上放在太阳底下曝晒。
“这好好的红薯是在干什么呢?”
“这是在做红薯粉,红薯粉能做粉丝,还能够做凉皮,说来也是我的疏忽,还没有请大叔吃过粉丝和凉粉呢!”
应该说是他们已经都吃厌了,所以家中很少会有粉丝和凉粉出现。
以至于莫玉斯还没有吃到过。
中午的时候,莫玉斯见着面前的乌鱼豆腐汤,还有混着果子的凉粉,砂锅粉丝,还有茭白炒毛豆,与一碗米饭,他都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了。
看着都是极其诱人的,特别是这大米,颗粒分明入口之后软糯之中也有嚼劲,米香四溢,“这样的米,恐怕连皇上都不会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