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曲名叫做《千年》,不到三十秒的前奏,仿佛带着人在这短短的几十秒穿越了一千年,紧接着,凌若凤独特的嗓音响起,时而婉转时而高亢,还有那美妙的花腔唱法,将一个为爱等待千年的女子的情愫展现的淋漓尽致。
叶小天听完一遍,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没想到一首歌有如此大的感染力,难怪那么多疯狂的追星族呢。
如果在小个几岁,或许叶小天也可能成为万千追星族的一员。
不过,叶小天还是很欣赏这个凌若凤的,只不过没到追星的程度罢了。
他忍不住听了第二遍,这次着重倾听里面的歌词,用词并不华丽,没有刻意卖弄文字,但每一句都直击人心,总能触动内心深处某个地方。
叶小天不知道自己,已经不知不觉错过了约定的时间,一个带着墨镜和帽子的女子从大厅起身准备离去,可是经过叶小天身边的时候,发现对方腿上放着一本杂志,上面正是她的照片和专访。
手机上放着千年。
看到这一幕,女子嘴角上扬,露出一抹浅笑,尽管带着墨镜,但依然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这个女人笑起来的时候仿佛能融化北极冰原。
女子拿起叶小天腿上的那本杂志,在凌若凤照片旁边签下了几个龙飞凤舞的字,依稀能够看出凌若凤这三个字的轮廓,“送你了!”女子将杂志还给叶小天,冲他笑了笑,然后径直往酒店外走去。
叶小天拿掉耳机,感觉这人莫名其妙的,忽然看到杂质上的签名,他整个人都愣住了,“凌若凤,竟然是她!”
看着那风姿卓越的背影,叶小天猜到了对方的身份,拿起手机看了看,发现超过约定的时间都半个小时了,“卧槽,时间过了这么久了!”
他们之前在手机上约定在这家酒店大厅见面,凌若凤还告诉叶小天自己的穿着打扮,她比叶小天先到,等到十分钟的时候就准备离开,但看在对方是自己父亲朋友派来的,所以耐着性子多等了一会儿。
半个小时过去,还是没见到对方出现,凌若凤也不打算在等下去了。
只是没想到,在酒店大厅还能遇到自己歌迷,所以大方的给了对方一个签名。
叶小天急忙起身追出去,来到酒店门口,正好看到凌若凤钻进一辆黑色的埃尔法商务车里。
这车虽然不便宜,但对于一个大明星来说,算是相当低调的。
“等等……”关门的瞬间,叶小天快步冲过去跟着上了车。
一上车,叶小天就问道凌若凤车里有股沁人心脾的香味,此时的凌若凤已经摘下了墨镜和帽子,精美的脸蛋宛如定制出来的一般,大而有神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薄厚正好的红唇,洁白的牙齿,每一处都给人一种视觉享受。
胸口丰满,但不突兀,胸型是完美的半圆形,给人一种恰到好处感觉。
凌若凤可能没想到有人突然上车,她脱了鞋翘着二郎腿,黑色的丝袜将修长笔直的美腿衬托得更迷人了,足弓呈完美弧形,一双小脚丫可爱而不是性感。
凌若凤见叶小天来到自己车上,微微皱眉摇头,笑着说道,“这样追星不太好哦,签名我已经给你了,如果你想合影的话,我真的不方便。”
“额……”
叶小天顿了顿,说道,“凌小姐,我不是找你要签名也不是来找你合影的,而是来跟你谈合作的。”
凌若凤听到叶小天这话,脸上顿时一红,刚才等了半天都没看到对方出现,凌若凤有些不悦,准备离开的时候,发现叶小天拿着自己印有自己照片的杂志还听着她的歌,还以为遇到了自己粉丝,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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