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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章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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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思媛含着笑意看着栓子,心里也为他感到高兴,得到别人的认同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以前的栓子之所以那么桀骜不驯,就是因为再也没有人赞扬、认同他了,所以总是做一些不好的事情,他只是想引起人的注意而已。

    最后的结果的确是让人注意了他,同时也让人们更加厌恶他,最后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所以坏孩子不是天生的,有时候一些简单的话语和一个笑容,说不定就能挽救一个失足的孩子。

    而杨思媛没想到,自己仅仅一个突发奇想却改变了栓子,看着栓子满脸的自信和快乐,杨思媛知道这个孩子跟以前不一样了,哪怕以前他因为害怕受罚而不得不听话,可是现在这个孩子懂得追求荣誉了,一个人有了羞耻感之后,很多事情不用多说,他都会想着向好的方向走。

    随后姐弟两个将剩下的馄饨和饺子悉数吃完,又将那些骨头敲开,将里面的骨髓吃完,这个时候栓子感叹着,原来骨头都这么好吃,杨思媛自然是取笑了他一番,然后姐弟两个又讲了一故事才洗澡上床睡觉。

    在杨思媛的坚持下,栓子现在和杨思媛一样每天晚上都必须洗完澡才能上床,往日里的脏小鬼,现在只怕是村里最干净的小孩了。

    这一夜还算平静,因为陷阱并没有重新布置,最多就是那些机关,杨思媛重新布置了,不过杨思媛觉得捕到东西的可能性不大,还是去看了看,结果果然是一无所获,她心里也不气馁,除了这些猎物,她还能采集药材。

    虽说没有抓到其他猎物,却是让她抓到几只黄皮子,这个是因为她将昨天的豺狗的内脏放进笼子里当诱饵,结果还真让她抓到几只活的黄皮子,因为想着要拿到集市上去出售,所以杨思媛并没将其打死,而是装进同一只竹笼子里,又拿了其他的内脏给它们当食物。

    接下来几天都没有捕捉到大型猎物,最多就是抓到一两只的黄皮子,杨思媛都将它们养着,准备拿活物到集市上去卖,再者她也不太会杀这玩意儿,因为有少量的豺狗内脏维持着生命,这些小东西倒也没有死掉。

    就这样迎来去赶集的日子,因为提前就跟杂货店老板打过招呼,所以一早姐弟两个起床了就收拾了东西去杂货铺子等着了,至于家里就交给了外婆老太,头天晚上李老太就跟两孩子一起住的,等杨思媛他们出门后,李老太也帮着把屋里屋外都收拾了,又是挑水浇菜,原本就是闲不住的人,自然是忙完家务又去菜地里找事做,最后还看上了屋前的场子四周,想着种些蛾眉豆什么的,?又帮着外孙家做了不少的事情。

    人到齐后就出发了,杂货铺老板姓李名耀祖,杨思媛姐弟称呼其为七舅,总之也是李氏家族的人,跟杨思媛的舅舅们同一辈分,另外还有两个人,一个涂月兰的丈夫王顺,一个是涂奶奶家的小儿子潘海,王顺是进镇卖绣品,潘海则是去镇上打零工。

    李耀祖家有一辆驴车,车上放满了物品,看样子是要拿到镇上去卖的,具体有些什么,杨思媛也没有去探究,而杨思媛自己也挑了一对箩筐,里面装满了晒干的草药和木耳、干蘑菇还有就是一笼子的黄皮子,大约有七八只,都有些恹恹的,大概是因为换了环境,而且又在家里豢养两三天的原因,杨思媛总觉得它们活不了多久。

    驴车上都放满了货物,自然不可能在让杨思媛将东西放上去,而且其他人也都是步行,唯一只有李耀祖要驾车而坐在车上,不过杨思媛也没有什么怨言,只是一手牵着栓子,默默跟在驴车后面走着。

    也许是自己现在这幅身体早就习惯了,所以她虽然挑着两箩筐的东西依然如履平地,一点不比其他人的脚步慢,也不觉得有多吃力。

    一行人马不停蹄地走了一上午,杨思媛才发现路真的好远,都翻过了好几座大山,可是出现在他们眼前的依然是青山树木,和羊肠小道,最多能容纳两只车轮碾过,此时杨思媛真希望能有辆自行车,她也不求什么汽车了,哪怕是一辆自行车,她都心满意足了。

    因为走了一上午,众人挑了个树荫下休息,这个时候杨思媛从箩筐里拿了蜀黍野菜团子出来跟栓子两个分吃,其他也拿了干粮和清水吃喝着。

    坐下来休息的几人其实都挺好奇杨思媛的毅力,毕竟他们几个男人都有些累了,而杨思媛还挑着箩筐带着个孩子,跟着一起赶了这么久的路,明显那孩子已经累得走不动了,一路上还是杨思媛半拖着走的,这姑娘愣是没有抱怨过一句,果然是应证了那句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啊。

    “小媛,等下叔帮你挑一段路吧,你就背着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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