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这声音,花满天和云在天立即止位收势,马空群也脸露喜色,眉头却微皱起来。
“这个丫头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偏偏在这种时候回来。”马空群看着迎宾处头也不回地对花满天说:“收剑,进去。”
“但傅红雪——”
马空群没有让花满天说下去:“傅公子要走,有谁拦得住呢?”
说完后,马空群就大步走回迎宾处,花满天却还犹豫地看着傅红雪。
这时叶开又笑了,笑着说:“花堂主,你放心好了,在事情还没有水落石出以前,你就算用轿子也抬不走他的。”
听见这句话,花满天才稍微放心地收剑,转身和云在天欲走进,叶开突又问:“大小姐回来了,这位大小姐是准?”
“大小姐就是大老板白天羽的女儿。”花满大笑着说:“也就是白依伶。”
“哦。”叶开点点头:“也就是三老板将我们找来让她挑选丈夫的白大小姐。”
花满天笑了笑,转身走入迎宾处。
叶开沉思了一会儿,忽然抬头看着傅红雪,忽然笑了:“如果白大小姐选上你了,不知道马空群还会不会为了马芳铃的事而杀你?”
“这件事并不好笑。”傅红雪冷冷地说,他左手上的青筋已消失。
“事情的本身是不好笑。”叶开仍笑着说:“但里面的微妙关系,越想就越觉得有趣了。”
他觉得有趣,傅红雪却一点趣都没有,不理的迳自回身走向昨夜睡的房间。
“喂,你不想进去看看那位白大小姐吗?”叶开笑着说:“机会千万别错过了。”
“留给你好了。”傅红雪头也不回地消失在转角处。
叶开笑了笑,笑着抬头看着苍穹,一脸思索的神色,他现在想到并不是即将见面的那位白大小姐,而是昨夜四更后,迷迷糊糊睡梦中,所见到的那位长发披肩的飘逸女人。
长桌上的尸体已被移走,桌面已擦得光滑如镜,粥菜也换成了酒菜。
除了万马堂的人以外,昨晚被请来的客人都还在迎宾处,慕容明珠、云在天等面前的酒菜都未动过,那位爱酒无量的三无先生乐乐山,却早已又趴在桌面上了,看样子已喝醉了。
叶开微笑着走至自己的位子上,愉快地倒了杯酒,愉快地喝下。
“嗯,这是道地边城四十年陈的高粱。”叶开闭目喃喃他说。“好酒。”
“当然是好酒,万马堂从不用劣酒招待客人。”乐乐山忽然抬起头来,醉眼惺松他说出这句话后,又睡着了。
叶开看着他,又笑了笑:“看来三无先生又要加上一无了。”
他喝了杯酒后,接着又说:“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听到有关酒的事,都会醒来。”
“答对了。”乐乐山这次没有抬头,只是翻个面就继续睡。
“看来叶公子真是三无先生的知己。”马空群不知何时已走入。
“知己谈不上。”叶开笑笑:“只是对酒有同好而已。”
马空群也笑了笑,然后转身面向大家:“粗菜淡酒,请各位随便用用后,稍作休息,晚饭时,在下定和各位共谋一醉。”
“大小姐呢?”慕容明珠急着问:“大小姐不是回来了吗?”
“是的。”马空群笑着说:“长奔驰,铁人也会疲倦,略微休息,晚宴定和各位共享盛餐。”
一直趴着睡的乐乐山,忽然又抬头:“不知她的酒量如何?”
“还可以喝两杯。”马空群说。
“那就好,那就好。”乐乐山又伏下,但口中仍念念有词:“我就怕她不会喝,万一让我灌醉了怎么办?”
二
午饭后,每个人似乎都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傅红雪自从回房后,就一直没有出来过。
叶开没有回房休息,他也没有留在万马堂,他东游西逛,左瞧右看地就到了小镇,他沿着长街慢慢地走着,那双永远笑眯眯的眼睛,就像是某种特制的精密仪器般扫向每个角落每个人。
若有人注意,他今天至少已打过三四十次呵欠了,可是他偏偏不去睡觉。
他总认为人的一生已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浪费在床上了,没到非必要时,他是绝对不会去睡觉的。
他这个论调一提出,马上就有人问:“那么人生的其他三分之二是在干什么?”
“三分之一是在等女人脱衣服。”叶开笑着说。
“剩下的三分之一呢?”
“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在等女人穿衣服。”
叶开喜欢跟各式各样的人聊天,他觉得不管什么地方,什么人,都有他可取之处,只有去接触他们,才能发觉这些可取之处。
他现在正好从一家杂货店走过,记得十年前这家也是开杂货店的。
那时杂货店的老板,是个很乐观的中年人,圆圆的脸,无论看到谁都是笑眯眯他说:“好吧,马马虎虎算了,反正都是街坊邻居嘛!”
这个总是笑眯眯的老板姓李,别人都叫他李马虎,只可惜这位李马虎,已经马马虎虎地到阎罗王那儿去开杂货店铺了。
现在的这家杂货店老板姓张,名健民,大概有四十几岁左右,为人和和气气的,但只要一见到小姐,那双眼睛立即就会变得色迷迷的。
从他那张“老还俏”的脸孔看来,他年轻时一定属于英俊型的男人,只可惜这种男人所娶的老婆,大多数是和他极不相配的女人。
这一点叶开没有算错,因为他很快地就看见张健民的老婆从里面走了出来。
如果不看人的话,光听她走路的声音,叶开一定会认为是大象在踏步。
身高不到张健民的肩膀,手臂却比张健民的腿还要粗,一张脸就仿佛一个笨雕塑匠所雕出来的“美女”般,令人实在无法欣赏。
叶开一直认为美丑只是人的外表而已,最重要的是内在美。
只可惜我们这位张健民的老婆,内外实在都是很“合一”的,已经都快四十岁的人了,每天还打扮得跟十七八岁的少女一样。
不开口还好,一说话简直可以把人吓得跳到屋顶上去,明明是粗哑、毫无磁性的声音,硬要装出少女的娇嗔。
现在她就用那听了会让人汗毛直竖的声音在对张健民说话。
一看见她走出来,叶开就赶紧加快脚步地走过杂货店,她的声音,叶开实在不想再听到第二次。
他也很同情张健民,这种老婆他是怎么忍受下来的?而且一忍就是十几年。
叶开当然也知道张健民的老婆叫什么,她的名字和她的人实在是不搭配的,不过有一点倒也说得过去,她的名字和她的人都属于东瀛扶桑的。
她的名字叫江美樱。
樱花是东瀛的国花,她的身材也是标准的扶桑身材,矮矮的,胖胖的。
一过了杂货店,就是一家卖米粮的铺子,只要有关米的东西,这一家都有卖。
叶开依稀记得十年前这一家并不是卖米粮的,是张老实所开的小面馆。
如今这家米店的老板姓氏就和他的人一样,是很少见的,他姓首,叫微微。
平时是个很规矩,很老实的人,只要喝了酒,就完全变了一个人,变得跟他的姓氏一样,是个很少见的。
边城小镇本就是个节俭、纯朴的地方,现在又是正午刚过,所以这时候米店里总是少有人会来光顾的,首微微又和平常一样,伏在柜台上打瞌睡。
看着他,叶开不禁又笑了笑,十年了,景物依旧,人呢?
十年前该死的人,已经死了。
十年后万马堂的人却不知为了什么莫名其妙的原因,又复活了。
万马堂的人能复活,那么张老实、李马虎这些本是小镇上的村民,会不会也跟着复活呢?
一想到这个问题,叶开就想起到小镇上来的目的,他抬头望了望对街的相聚楼,这个时候,萧别离一定是在椎骨牌。
还未进门,就己听见骨牌的声音了,叶开笑着推门而入,一进门,他就愣住了。
是有人在推骨牌,却不是萧别离,而是一位长发披肩的女人。
叶开不知道如何来形容这个女人,她并不是很漂亮的女人,也不是那种一见就会令男人冲动的女人。
这女人长身玉立,满头秀发漆黑,懒洋洋的披在肩上,一张瓜子脸却雪白如玉,脸颊上却又带着些少女独特的嫣红。
她不是那种令人一见销魂的美女,但一举一动间都充满了一种成熟的韵味。
尤其是她的那一双眸子,圆圆的,却又不大,黑黑的,却又带着些寂寞,就仿佛迟暮的怨妇般孤独。
她的眼睛,给人的感觉是很美,却美得可怜,美得令人心碎。
就因为她的这双眼睛总是带着种楚楚可怜的神韵在,所以才不会令男人想去欺侮她。
她穿着一身轻纱,自如雨后高挂苍穹的明月,她整个人也给人一种朦胧、虚无的感觉。
但是在这种感觉里,却又给人一种白如雪,静如岩,飘逸如风,美如幽灵的气息在。
叶开一有这种感觉,长街上就像吹来了一阵风,从他的身后吹迸相聚楼。
风撩起了她的长发,她的白纱袍也在风中起伏如蓝色的海浪。
叶开忽然发觉她的长袍下,几乎是完全赤裸的。
等风静下来的时候,叶开的背已被汗水湿透,他从不会有过这种感觉,在他的记忆里,从来也没有一个女人能令他这样子
三
“我知道你一定叫叶开。”这个梦一样的女人,声音也如梦般迷人:“我姐夫时常向我提起你。”
“你姐夫?”叶开那勾人的笑容又放在脸上了:“你姐夫都说我什么?”
“他告诉我,这里最危险的人就是你。”梦一般的女人笑起来就仿佛春雨落人湖水般令人心旷神治:“叫我一定要提防你。”
“提防我什么?”
“提防你的手段。”她嫣然一笑:“他说你勾女人的手段就跟你的飞刀一样,是例不虚发的。”
“哦?你的姐夫那么了解我。”叶开笑着说:“他是谁?”
“我。”
萧别离不知何时已下楼,他就站在楼梯口,含笑看着叶开:“我就是她姐夫,她就是我的小姨子。”
“你结过婚了?”叶开一怔:“什么时候结的?”
“七年前。”萧别离走至他平常所坐的老位子:“只可惜红颜命薄,三年前,她已死了。”
“姐夫,是不是我又令你想起姐姐了?”她仿佛在怪自己。
“这三年来,我心已如止水了。”萧别离淡淡一笑:“思念总比没有好。”
“对,思念虽然总是在分手后,但甜蜜一定多过痛苦。”叶开走了过来,找了张椅子坐下:“你还没有向我介绍你这位小姨子叫什么名字?”
“我姓苏,叫明明。”
“苏明明”叶开喃喃念着。
“我姐姐叫苏今今。”苏明明笑着说。
“苏今今?”叶开一笑:“如果你有妹妹,那么一定叫苏后后了。”
“为什么?”苏明明微愣。
“今天、明天、再下来就是后天了。”叶开说。
苏明明“噗嗤”一声笑出:“如果你看过我姐姐,你就知道什么叫美女了。”
“还好我没有见过。”叶开说:“你已经这样了,我如果见到你姐姐,一定跟你姐夫打架。”
“你也是那种会为女人打架的人?”苏明明睁大了眼睛看着他。
“那要看什么样的女人?什么样的情形?”叶开笑着说。
“如果是我呢?”苏明明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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