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美艳多姿的狼少女们正在辛勤烧烤,酝酿奶茶,忙着端茶送水,伺候男人。
火堆旁边,是一个巨大的帐篷。
帐篷被精心布置,张灯结彩,大红的喜字高高悬挂,门口站着一排粗壮的侍女,看样子,是守护着里面的新娘子。
帐篷的顶端,一个巨大的白狼图腾,很显然,这里是白狼国国王小狼王的营帐。
今夜,分明就是小狼王的洞房之夜。
隐匿在远处的涂山侯人万万没想到,迂回婉转,从阳城到茫茫大漠,居然又碰上了小狼王。
只是,如此喜庆,空气里却没有丝毫酒味。
很显然,小狼王已经吸取了上次被大费偷袭的教训,于酒精一道深恶痛绝,纵是自己的新婚之夜,也滴酒不沾。
更明显的是,远处影影绰绰的白色影子。
于暗处,不时散发出油油的绿光。
竟然是一大群巨大的白狼,每一只都有一人多高。
这些可怕的巨狼,形成一道最坚固的防线,任何胆敢偷袭者,必将丧身于狼嘴之下。
小狼王如此设防,如临大敌,又是所为何来?
难道仅仅只是因为上次被偷袭之后的谨慎?
已经在沙漠里困游了几个月的众人,早已疲乏不堪,饥寒交迫,被石块般的干粮折磨得生不如死,如今好不容易嗅到这来自人间的烟火香味,真真是惊喜交集,恍如闯进了天堂。
沙泽大喜:“有人在这里办喜事,我们正好去……”
他的欢呼被严厉阻止。
涂山侯人低声道:“退后!”
众人不解其意,但也不敢抗命,直到退到涂山侯人认为的安全之地,他才停下。
沙泽不解其意,压低声音:“这些游牧民族十分好客,很乐于招待路人,我们去讨口茶喝,饱餐一顿,绝无问题……”
“如果是小狼王,就不见得让你活着饱餐一顿了。”
“小狼王?”
“你们总不会不知道这个人的大名吧?”
众人立即闭嘴了。
小狼王,大家当然都是知道的。
只是,他们从未经历过和白狼国的战争,沙泽虽生活在边境,但长期在外经商,并不了解,而其他人则来自东南,对小狼王更加陌生,甚至,若非涂山侯人提醒,都不知道这是白狼国的标志。
沙泽很是好奇:“白狼国虽然同在西北,可是,距离这片沙漠之地,起码还有至少一千多里吧?他们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涂山侯人上路得早,压根不知道大费和小狼王的交易。
他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星辰,也辨认出:这西北之地,最初绝非白狼国的领土,可现在小狼王公然在这里出没,而且还有如此大规模的狼少年和狼少女,很显然,他已经得到了这片土地。
可是,一路上也没有听说任何战争,小狼王是如何得到这片土地的?
难道大费那么不济事,一上台就被他打趴下了?
可是,涂山侯人一转念,立即明白这是不可能的,先不说大费的军事能力如何,单就小狼王要在这几个月之内,赶回白狼国,召集逃亡的旧部,然后,大规模发动边境战争,并赢得这一片土地,那是不可能的。
算算时间,是根本来不及的。
唯一的可能,便是他没有费任何劲便得到了这片土地。
一念至此,更是不安。
可是,怎么也不敢想象,难道大费会主动把这片土地送给他?
须知自黄帝起,战争便是围绕领土而展开,后来,历代的中原统治者便特别讲究“江山社稷”——所谓社稷,便是土地和五谷。意味着每一寸土地都很珍贵,若非亡国之君,绝对没有可能随便就把领土大片大片赏赐给外人。
就算大费再不济,难道会白送土地给小狼王?
涂山侯人不可想象,他四下张望,但见除了白狼巨阵外之外,暗处更布置了许多岗哨,真可谓步步惊心,胆敢闯入者,杀无赦。
就像沙泽所问的:他们跑到这里干什么?
就为了举行一场婚礼?
或者说,小狼王的旧部原本都逃亡在了这里,所以,他回到白狼国,跟他们一汇合,干脆就迁徙到了这里?
放眼看去,果然,只见月色下的远方,是大片大片的草原,绿洲,有成群的牛羊,流淌的湖水。
还有大片大片的分散的营帐。
果然是游牧民族的聚居地。
小狼王和族人迁徙至此,也说得过去。
可是,他总觉得不对劲,但是,到底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牟羽低声道:“既然怕惊动小狼王,那我们就不妨趁着夜色赶路。否则,天明之后,更难避开白狼国的视线。”
沙泽也道:“我们先过了白狼国的地界再说。”
涂山侯人却一挥手,低声道:“这里很诡异,我们先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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