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姐去开门,进来的自然是叶成秋。
我如沐春风地迎上去“叶伯伯,有好几个礼拜没见你。”
“之俊,见到你是这个苦海中唯一的乐趣。”
我哈哈地笑“叶伯伯,恐怕你的乐趣不止这一点点吧。”
“啊,我其他的乐趣,都因这唯一的乐趣而来。”他继续奉承我。
我们相视再笑。
母亲的阴霾一扫而空,斟出白兰地来。
我说:“叶伯伯是那种令人觉得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人,真想念他。”
“之俊越发圆滑了。”
“老了,碰得壁多,自然乖巧,”我趋近去“看看这里的皱纹。”我指向眼角。
“芬,芬,”叶成秋叫我母亲“听听谁在同我们比老。”我们不停地笑。
“咦,这是什么?”他指向我襟前。
“是母亲送给陶陶的古董笔,我别在这里。”
他怪叫起来“是不是我送的那支?”
母亲说:“当然不是,真小气,八百多年前送过什么还刻骨铭心。”
“之俊像足你当年。”
我分辩“其实不是,陶陶像她才真。”
母亲说:“外人见有一分像就觉像。”
“我还算外人?”
我低头一想,实在不算外人,我第一个皮球是他买的,第一个洋娃娃也是他买的。
他问我:“还在读书啊?”
我点点头。
母亲咕哝“有啥好读?六七年还没毕业,不过是什么公司秘书课程。”
我心虚地赔笑。
母亲说:“当年供你留英留法你偏偏要谈恋爱,此刻下了班还到处赶课堂,自作孽。”
叶成秋忙来解围“喂,再唠叨就是老太婆了,之俊有志气有恒心是最难得的,别忘记我当年也是沪江大学的夜校生。”
我知道他们都没有毕业,都在一九五年前后到香港来。
母亲咕哝:“那时我们多吃苦”
叶成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吃苦,你吃什么苦?躲在租界里,你知道日本鬼是什么样子?”
母亲白他一眼“你这个成见总无法磨减,不上演过一江春水向东流就不成为中国人似的。”
他们很明显地在优雅地打情骂俏。
我站起来告辞。
叶成秋搭讪地说:“我送之俊。”
“你再多坐一会儿。”我说。
母亲即时说:“不必留他,一起走吧。”
我们只得走了。
叶伯伯在电梯里对我说:“你比你母亲成熟。”
他爱她。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什么都包涵,什么都原谅,老觉对方可爱、长不大、稚气,什么都是可怜的,总是舍不得。
我深深叹口气,母亲真是不幸中之大幸,叶成秋一直在她身边。
“叶伯母的病怎么样?”我问。
他黯然“尽人事而已。”
“也拖了很久。”
“这种癌是可以拖的。”他说“但是拖着等什么呢?”
“等新的医葯呀。”
“哼,三年了。一直看着她掉头发发肿呕吐。之俊,生命中充满荆棘,我们的烦恼为什么这么多?”
我说:“不然,怎么会有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这个说法呢?”
“你们年轻人到底好些。”
“叶伯伯,我也不算年轻了。”
“你一直是个特别的孩子,之俊,你的固执和毅力都不似得自你父母。”
我苦笑“你意思是,我好比一条盲牛。”
他说:“之俊,如果你是我的女儿,我会快活过现在。”
叶成秋的儿子是本市著名的花花公子。
“我也并不成材,你听到我母亲怎么批评我。”
他笑。
我最喜欢看到叶成秋笑,充满魅力、成熟、漂亮的笑,一切都可以在笑中解决,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他的肩膀可以担起生活中无限疾苦,多少次我们母女在困境中团团转,他出现来救苦救难。
我仰慕这个人,公开地,毫不忌讳地说过一千次,如果要我组织家庭,配偶必需像叶成秋。这个男人是一个奇迹,任何考验难不倒他,长袖善舞,热诚周到,面面俱圆,几乎男人所有的优点他一应皆全,再加上丰富的常识,天文地理他无所不晓,又懂得生活情趣,这是太重要的一环,他早已成为我与陶陶的偶像。
当然叶成秋的儿子可以成为花花公子,只要学得他父亲十分之一本事已经足够。
“我送你。”他说。
司机开着他黑色的丹姆拉在等候。
真看不出他当年在上海只是一个读夜校的苦学生。
母亲说他有好多兄弟姐妹,他父亲是个小职员,住在银行职员宿舍,与母亲是中学同学,是这样爱上的。母亲为了他,连家中的汽车与三轮车都不坐了,甘心乘电车,他是文艺小说中标准的穷小子,即使毕业找到工作,待遇菲薄,又得照顾弟妹,没有什么出息,做他妻子前路黑暗,外婆努力拆散了他们。
我要是外婆,我也这么做,我也不允许陶陶跟这么一个贫穷的年轻人去吃苦,谁会晓得时局会大变?
我抬起头说:“我自己开车得啦。”
“要不要去吃杯咖啡?”他问“时间还早。”
我笑“真可惜本市没有一间凯诗令。”
“你想去凯诗令”
“我哪里有资格上凯诗令,那是令尊追女仔的地方。”
“现在你大了,不比以前那么豁达,怕闲话是不是?”
我答:“免得人家说杨家三代的女人都同叶某有来往。”
他讶异地说:“有谁那么多嘴?”
我忍不住笑“我父亲。”
他不悦“杨之章一张嘴像老太婆。”
“你们三个人真可爱,”我说“争风喝醋三十载。”
“之俊,再过几年,你会发觉,三十年并不是那么艰难过,一晃眼岁月悠悠过去,好几度午夜梦回,我蓦然自床上跃起,同自己说:什么,我五十三岁了?怎么会?我什么也没做,已经半百?生命是一个骗局。”他笑。
说话中的辛酸并不是笑容可以遮盖。
叶成秋唯一的诉苦对象可能是我。
我打开车门。
“生意好吗?”叶成秋问。
“没关系,有苦经的时候,我会来找你。”我笑。
“你要记得来。”
每次不待我们开口,他已经照顾有加。真正帮人的人,是这样的,至亲友好有什么需要,暗中留神,不待人家厚着面皮开口,立即自动做到。不是太难的事,一个人有多少至亲好友,应该是数得出的。
还有次一等的,便是待人开口,他才动手帮忙,借口是: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多心嫌弃?
最下等的人,倒不是有能力不肯帮人的人,而是一直老认为人家非得帮他的人。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叶成秋都是上等人。
回到家已经很晚。
陶陶熟睡,穿着铁皮似的牛仔裤。真服了她,明明去跳舞,忽地换了衣服,也许这是她的睡衣。
第二天一早她上学去了。
我出奇地疲倦,在床沿坐了很久才洗脸。
每天用毛巾擦脸的时候就有无限厌倦,这张老脸啊,去日苦多。
也许没有陶陶就不觉得那么老,看着陶陶在过去十七年多每年长高九厘米,真令我老。
有那么大一个女儿真是躲都没法躲的,我还敢穿海军装不成?
陶陶不在的时候,我特别空虚。
回到公司,女孩子同我说,关太太找我多次,十万分火急,关太太很生气,说:为什么杨小姐身边不带备一只传呼机。
找一口饭吃不容易。什么叫十万分火急,我又不止她一个户头,不一定能够即刻拨时间给她。
不过近年来我也想开了,无论多么小的生意,也很巴结地来做,表示极之在乎。
我复电给她,她却在睡中午觉。我答应“在上肇辉台时再顺带到你处弯一弯”
到她那里她倒面色和蔼,她只不过是寂寞,要人关心她。碰巧我也寂寞,不是损失。
好消息,关太太的浴室要装修。这使我有痛快的感觉,可以把人家的家弄成防空洞一样也只有这个机会:瓷砖整幅扯下来,瓷盆敲脱,浴白往往要拆掉一面墙壁抬出去扔掉,换去生锈的水喉管,使之焕然一新。
也有烦恼,怕主人家要新铺金色瓷砖,及在天花板镶镜子。
必太太说:“我要金色水龙头,以及意大利手工彩描洗脸盆。”
“花俏的洗手盆最不好。”
“为什么?”
“隐形眼镜掉了怎么办?”
“我可以预早配定十副。”
这倒是真的,我怎么没有想到。
“天花板与一面空墙全铺镜子。”
必太太的身材一定很好,平日穿着宽袍大袖的流行款式,也不大看得出来。
我不与她争论,与客人吵有啥好处?在初初开业的时候我已经领略过这种滋味。
“把镜子斜斜地镶在墙壁上,看上去人会修长此”
哗,怎么叫泥水匠做一幅斜墙?我暗暗叫苦。
“书房呢?书房怎么办?”我问。
“让它去吧。”
“可是电线还没有拉好。”
“不要去理它!”关太太懊恼地说“我当作屋里没这间房间。”
“让我帮你完工如何?等你有了明确的主意,再拆掉重装吧?”
“真的,杨小姐,真的可以?”
“当然,交在我手中。”
“好的,哦,对了,这是你第三期的费用。”
我道谢。
她歉意地问:“做住宅装修,很烦吧?”良心忽然发现。
不比做人更烦。“我自己比较喜欢设计写字楼,但为你关太太服务是不一样的。”
她很满意。
必太太是个美丽的女人,年纪比我小几岁,一身好皮肤,白皙得似外国人,是以从来不肯晒太阳或坐船出海。一年四季皮肤如雪,故此特别喜欢穿黑色衣裳。
当下有人按铃,女佣去开门,进来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关太太替我介绍说是“我先生”
我称呼一声“关先生”他却一呆。
没事我先告辞。
我从没见过关先生,不知怎么,觉得面热。
下午我就叫大队去动工,带样板去给关太太挑。
他们同我通电话,说有关先生在,关太太比平时和睦得多。
这倒好。
傍晚我去看工程,关太太外出,佣人招呼我。
这间屋子由我一手包办,间格方面,我比主人家熟。
好好的一层公寓,假使装成全白,不知多舒适,偏偏要浅红搭枣红,水晶灯假地台,缎子窗帘上处处捆条边,连露台上遮太阳的帆布篷都不放过,弄得非鹿非马,什么法国宫廷式。
又去摩罗街搜刮假古董,瓶瓶罐罐堆满一屋,但凡蓝白二色的充明瓷,门彩便算乾隆御鉴之宝,瞎七搭八,不过用来配沙发垫子及墙纸花纹,真要命。
不知怎么,本市的屋子收拾得再好,也永远不像有人住的地方,是以我自己的地方乱得惊人,卖花的老娘干脆插竹叶,受够了。
我看着洗脸盆摇头叹气,装白色好多呢,配一列玻璃砖,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买得到有四只脚的老式白浴白。几时等我自己发了财可以得偿所愿。
我身后有个声音传来:“看得出你最喜欢的颜色是白。”
我转头“关先生。”他还没走。
“我不姓关。”他笑。
我扬扬眉毛。
“她要自称关太太,逼得我做关先生。”
我不大明白,只得客气地笑。
“她出来见人时用关太太这艺名。”“关”先生解释。
什么?艺名?即使做戏,也断然不会姓关名太太。
我茫然。
“关”先生笑了。
“我叫罗伦斯。”
我只得说:“你好。”
“你姓杨,叫之俊?”
“是的。”我点点头,不想与他攀谈下去。
他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年轻,好打扮,左颊有一深深酒涡,带来三分脂粉气,但不讨厌,身上配件齐全而考究,是有家底而出来玩的那种人。
“你是室内装修师?”
“称呼得好听点,可以这么说。”
“啊,还有什么其他叫法?”他仿佛立心要同我打交道。
我勉强地赔笑,侧侧身走回客厅,他跟出来。
我吩咐工人收工,打算离去了。
“这间屋子若是全油成白色,你说有多好。”他忽然说。
我为这句话动容。显然他是出钱的幕后人,关太太是他的情人,他倒是不介意装修不如他意。
我这次笑得比较自然,仍无所置评。
“天气这么热,喝杯西瓜汁再走如何?”
真够诱惑。但我摇摇头“我们收工了。”
我明天要忙着替女主人去找18k水龙头,说不定她还要配榭古茜喷嘴浴白。
“关”先生说得很对。
天气这么热,地面晒了一日,热气蒸上来,眼睛都睁不开,眯着眼,形成眼袋特别大,皱纹特别深,却有世纪末风情是,没有什么能够使我发笑,我就是这么厌世,如何?有点像梅莲娜麦高莉。
热得使人心神恍惚。
快放暑假了。
那时约了小同学在校园树影下等,一起看工余场去菠萝刨冰,南国电影,真正好。
我把着驾驶盘,交通灯转了绿色还不知道。
后面一辆平治叭叭响,若不是冷气轿车不肯开窗,司机一定会大喝一声“女人开车!”
女人。下辈子如有选择,我还做女人不做?
做得成叶成秋当然好,做蹩脚男人还不如做回自己,我莫名其妙地对自己笑了起来,倒后镜中看到自己面孔上的t部位油汪汪的,老了,毛孔不争气地扩张,瞒得过人,瞒不过自己。
就这样慌慌张张地回到家。
在夏天,不浑身洗刷过是不得安静的,淋浴许是我做人的唯一乐趣。我有许多“唯一”乐趣:与陶陶斗气,与母亲聊天,看电视长篇剧,与叶成秋吃茶,买到合心绪的首饰皮鞋手袋,顾客开支票给我时候
我希望我会有大一点的喜乐,后来想到这些也是要用精力来换取的,就比较不那么渴望了。
因为我是做室内装修的,故此老想起沙岗的一篇小说“你喜欢勃拉姆斯吗”那个年轻貌美而富有的男孩子在雨中等待他的中年情人自店铺出来,雨淋湿他的外套,两人相视无言,男孩子瞥到街招筒上演奏会的广告,痴痴地问:“你喜欢勃拉姆斯吗?”尽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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