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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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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她身边走开。“福气,以后别再吃山葵了。”

    她愕然笑道:“好,我答应你。”

    隐秀最后深深看她一眼,然后猛然转身离去。

    十年为期的约定,自此开始。

    边都临穹距离王都盛京有干里之远。隐秀这一辈子从未到过如此遥远的地方。尽管,母亲的家乡就在一山之隔,可他自小接受天朝的文化教养,再加上母亲辞世,他对北夷的认识几乎全凭幼年时的记忆及史书里的记载。

    越往北方,人口越是稀少,景色也越荒凉。他们的车队在通过了一处名为“望京门”的天险后,就进入一片高原地带。夜里扎营布满石砾的上地上,睡不着的时候,隐秀常常听见雪狼凄恻的嗥叫与冰雨打在油布篷上的声音。

    越往北方,气候就越寒冷,随行的侍从都已经换上镶着毛皮的冬衣。隐秀以“经略宣抚使”的身分前来这御赐的领地时,依礼,他必须穿着正式的朝服,因此他并未换下衣裳,只在身上多加了一件腥红色的大氅。幸好他体温本来就此常人低,习惯了冷天气,因此即使碰到了积雪的山隘,也不至于冷到无法接受。

    漫长车行一个多月之后,他终于踏上临穹的土地。

    那小小边城,几乎抵挡下住城墙背后那巍峨的壮阔群山。此时季节大约是春末夏初,那片山却仍有一半覆盖在积雪之下,山高地北。

    穹者,天也。

    临穹即是临天。这个“天”不是指天朝,而是天雪山。

    临穹在天雪山下,这座高山耸立于群山之间,成为北夷人们口中的圣山。山巅有天池,整座山终年为白雪覆盖,天池却不结冰,被视为是圣池。

    北夷的部落就散居在这绵延不绝的群山峻岭中,以畜牧为生。

    隐秀站在临穹城池的关门前,他的一名随从已经拿着他御赐的使节旗帜先行策马到关口,要求守城的将领打开城门。

    不久,城门开了,一队戎服士兵骑着马往隐秀所在的方向而来。

    远远地,隐秀见到一面紫色的龙形王旗,是天朝的象征。来人应该是守城的将领。

    但在王旗后头,却还有一队人马冲出,身穿北境人一贯的皮毛装束。那群人所骑的马匹远较前头那队人的马儿来得更加高大强壮,后发先至,竟比持王旗的队伍更先到达隐秀面前。

    荒凉雪地中,隐秀身穿黑色朝服,身披氅衣,他独立残雪中,虽不言语,却散发出尊贵的气度。

    雪是白的,他的脸色也是白的。

    雪是冷的,他的身体也是冷的。

    但他没有颤抖。

    甚至在那群青出于蓝的人马气势喧腾地来到他面前、将他及随从隔开,团团包围住,使他孤立无援时,他仍凛然以对。

    斑大的马匹在他面前停下,为首的是一名身形高大壮硕、身穿北夷装东,以蓝色布巾半遮住面孔的男子。

    隐秀认出他的身分,是因为他有一双碧色的眸子。像母亲、像芦芳一样的碧眸。当下他微微震颤,因为这人必定与他有着血缘上的关系。

    在他以为自己已经孤单无依多年之后,他回到母亲的故乡,这才猛然想起,这些人与他母系的关连。

    那人俐落下马时,缓缓扯开布巾,露出一张隐在暗红色落腮胡下的脸庞。那张脸令人意外的年轻。

    他音质醇厚有力,有着不容质疑的权威。“你就是珐玉?”

    隐秀注意到他没有尊称他为皇子或他的官职。

    他虽然比这名为首的男子更加年轻,但他同样没有畏惧。

    只见皇子隐秀沉着地互击双臂,拱手,以额短暂碰触相接的双手,行天朝使者之礼。“吾乃天朝临穹经略宣抚使,奉敕治理临穹之地,见过大单于。”

    那对碧眸隐然闪动,落腮胡下的唇线线条微微向两旁扯动。

    “不错,颇有胆识,可惜外表太娇,你应该再壮硕一点。另外,我们北夷人常常被你天朝人称为化外之民,是无礼之徒,所以你尽管行你的朝廷大礼,可别指望我回礼。”

    隐秀墨色的双眸同样闪过一抹诧异。再然后,他听见那人说:

    “况且在我们这里,没人叫我什么单于,难听得要死,活像蟾蜍,大伙儿都叫我头儿,你也可以那样叫我。不过既然以后我们应该会经常见面,那么我想,你可以叫我一声舅舅,或者直接叫我的名字穆伦沃萨克。意思是”

    “草原上的狼。”隐秀接口道。多年前,他曾经听过母亲说过一些家乡的事,其中包括母亲这个最年幼的弟弟。他只是没想到,北夷的首领已经易代,不再是呼伦沃萨克的天下了。

    穆伦碧眸再度闪动,仿佛没意想到这名天朝皇子会懂得一点北夷的话。正想进一步考验他时,突来的清风拂来一丝来自隐秀身上的香味。

    他立即拧起浓密的红眉。“你服毒?!”

    隐秀很清楚他瞒不过穆伦这件事,因为他经年服下的毒葯,正是母亲嫁妆里的“冰涎”这种毒,毒性温和,除非过量,否则不会致人于死,但也不能经常使用。由于“冰涎”无臭无味,服下后却会使身体散发出微香长达一年之久,因此有些北夷女子会拿来当作香精使用。天朝的宫廷御医不曾见过这种北境之物,因此隐秀才能用它来装病。

    “我已经没再服用了。”在边境这里,可没有太医时时监控着他的身体状况。天高皇帝远,早在离开盛京时,他已经停止服毒,但身上那股香气却仍未消失。

    “最好如此。”穆伦道:“除非你想死,否则常年服用冰涎的人,最后往往会因为体衰虚弱而死亡。你服了几年?”

    冷列的风吹动隐秀的黑发,他平静地回答:“十三年。”

    穆伦无法想象怎会有人胆敢连吃毒葯吃了十三年!就算那种毒葯毒性不强,终究还是毒葯啊!愕然的神色浮现在他碧色的眸中。

    随即他想起多年前隐秀的母亲朵哈儿沃萨克在宫中猝然死去的讯息。他重新审视站立在高原上的隐秀,半晌,他垂下眼眸。

    “我收回我之前的话。虽然身体看起来不顶壮,但你的心似乎比我想象的还悍。在高原上,我们族人有个词叫做阿思朗,你知道它的意思吗?”

    隐秀知道。“意思是,明知道眼前是悬崖,却还是要跳下去的傻瓜。”

    穆伦眼中浮现一丝满意的神色。“我想你的北夷名字可以叫做阿思朗沃萨克,因为在我们这里,傻瓜和勇者经常只有一线之隔。”

    隐秀先是一怔,随即大笑出声。那笑声中有一抹对于自我的嘲弄,穆伦听出来了,也跟着爽朗笑开。

    雪原中,两名截然不同而各有千秋的男子,以他们的笑声响亮了这片广大的土地。

    终于赶到隐秀所在之地的临穹守将乍见这景象时,全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这位宫廷派来的皇子,他黑色的眸与黑色的发,看起来像是雪地里最华美的色调。

    北夷人多逐水草而居,在天雪山群的高原地带,以部族散居的方式经营高山畜牧和矿石、葯材的采集。

    虽然在与天朝百姓通婚后,有少数人选择居住在地势较为平畑一的临穹城,但多数人仍然选择依山而居,依山而食。

    他们豢养能够适应高原地形的马匹,饲养皮毛保暖珍贵的羊群和牛只,无论男女,都是家族部族财富的生产者。他们在春天时赶牛丰上山放牧,秋末时再将牛丰赶回山下牧场。

    春夏时气候较为温暖,便入山开采珍贵的玉矿,所出之玉,称为“冰玉”通体透明而温润,海内外各国都视为奇珍,不惜花费重金购买。此外,不同季节里生长在山中的葯材,因为物稀为贵,奇货可居,也是部落的财富来源。

    由于这个国家的人民散居在一般人难以到达的高原上,因此多数人对于他们的人数多寡、财富多寡、矿藏多寡等等,都不算了解,是一个相当神秘的国度或者,连“国”都称不上,因为当地居民只有“部族”的概念,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国。

    或许就是因为他们的“国境”所在太过偏远,再加上要统治这群人并不容易,因此许多朝代的统治者在处理北夷的边防关系时,往往采取“放任”或“羁縻”的策略。天朝即是采取后者的方法,以通婚的方式,确保友好的关系。

    然而谁又能料到,北夷女子进入天朝宫廷之后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呢?

    隐秀印象中,母亲虽然受宠,却不算快乐。在她有生之年,她经常看着北方,当时他不懂那就是“思乡”

    而历代史书中关于北夷的记载也太过简略。隐秀想,恐怕即使是福太史那样曾遍历每一吋天朝国土、学识丰富的史官,也无法详尽说明有关北夷的风俗民情。

    饼去他虽然曾经听母亲说过家乡的风情,但毕竟不多。

    比方说,他就不知道,这里的人是如此地强悍、热情,个性外放不羁,对于礼教几乎完全无视,但家族间的阶层与统治关系,却又相当稳固,并非真是茹毛饮血的“化外之民”

    隐秀身为帝王的使者,照理说应该留在临穹城治理他的领地,然而临穹城的边防几乎形同虚设,北夷人出入这关城如同出入自家厨房,往来无阻,相对的,临穹边地居民也深受北夷风俗影响,半夷半夏。

    因此他明白,他坚持在这连春天也寒冷的高原上穿着天朝服饰,在人们看来可能太过矜持,然而,他又能如何?

    埃气说得没错,不管他到哪里,他都是个皇子,倘若他轻易舍弃了这身矜贵的服饰,骨子里,他还剩下什么呢?

    于是他穿着象征王权的华丽衣装,跟随穆伦前往沃萨克部族在天雪山群中的夏季牧场,同时也遭到许多“亲戚”的讪笑。然而那些嘲笑没有半点恶意,甚至还有许多“表兄弟姐妹”打起赌来,看谁能让“阿思朗沃萨克”换上适合雪原的服饰。隐秀不打算让他们如意。

    随着丰美的草原养肥了羊群和牛群,隐秀在北夷男人看来“太娇”但在天朝却极受欢迎的体形渐渐变得健朗。

    穆伦嘲笑隐秀好比是他们沃萨克家族豢养的那群牛羊,被天雪山的好山好水养得漂亮极了。隐秀花了一些时间才能接受这里人讲话那种不加修饰的方式。

    他们想笑就笑,完全不顾念被嘲笑的人可能会自尊受伤。隐秀当然有他昔日的自尊要把持,他毕竟当了二十年的天朝皇子。

    当然,也有人不怎么欣赏他的“过去”但是他一身傲骨,不曾把那些奚落当成一回事,即使他心里确实有着疑惑,他到底算是哪一个国的人?

    饼去在宫廷里,他的血统偶尔会困扰他。如今在这雪原中,他的血统似乎仍然是个问题。他没有芦芳那天池水一般的碧眸,他的五官其实肖似他的父亲,只有他的轮廓稍有一点形似天雪山冰壁的线条。

    而在这种种问题之下,眼前他更加无法释怀的是秋季的到来。若依照太阴历的算法,正月到三月是春天,四月到六月是夏天,而韶光如梭,转眼间,已到了秋天了。九月则是各地诸侯朝觐天子的日子,如果他要赶上朝觐的仪节,至少要提前一个月启程。这里距离王都实在太过遥远。

    虽然第一年初到封地的皇子可以不行朝觐之礼,他可以不用急着回京复命,但是不为了朝觐,他有个非回去不可的理由。

    “阿思朗,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回冬季牧场?”穆伦骑在马上,看着慢慢转黄的高山草原。秋天到了,很快地,他们就必须赶牛羊下山去过冬,北地的冬季来得早,也十分的漫长,因此当年轻人上山时,年老的族人往往就留在冬季牧场里为族人准备过冬的粮草。冬季牧场是他们真正固t正的家。

    穆伦喜欢在人前称呼他给隐秀取的北夷名字,但隐秀一直觉得这名字很像是个玩笑。

    他穿着保暖丝绸裁制的窄袖猎服,领子上披着有精致刺绣的羽毛大氅,看起来与这高原的山、雪、人,格格不入。但这是他仅有的矜持。

    他没想到他会喜欢这个地方;如果可以,他愿意永远不回京,就在这里终老一生。但是眼前他还有个牵挂。

    不是芦芳。尽管芦芳此时早已行踪成谜,但是他牵挂的不是她,因为不管身在何处,她总能照顾自己。

    他也不能叹气,因为穆伦会嘲笑他多愁善感。他不喜欢太经常给他人嘲笑自己的机会,那会害他们笑到严重内伤。

    因此他只简短地说:“暂时不。”

    穆伦看着隐秀高踞大马上的傲然姿态,老实说,他有些讶异这年轻人能驯服得了那匹才刚捕获不久的高山野马,可是他做到了,也因此为自己在沃萨克部族里得到一些尊重。

    这个血统不纯的甥儿,是他唯一的姐姐所出。第一次见到隐秀时,他面无血色,娇得不得了,他从没看过哪个男人有像他一样细的腰。

    有些女人家见了他也差点吐血。隐秀的腰竟比他们族里一些女人的还要细!

    如果这是天朝人普遍的男子身形,那他简直不敢想象天朝女子的腰身到底有多细了。说不定连两只手合握都绰绰有余呢。

    好在隐秀那腰,在他不着痕迹的催食下,稍稍粗了一点。他身子骨虚,或许也和他过去常年服食冰涎有关。那种毒即使在停吃之后,还能在体内残留数年之久。虽然他已经很努力让人调制解毒汁偷偷掺在他的食物里,但成效仍然有限。穆伦发誓,他一定要将他那娇得不象话的身体给养肥养壮,起码也要养出一点胸肌来,那才叫做男人。

    他正想利用回冬季牧场的几个月里让族里的长辈好好养他,他却说什么?“什么叫做暂时不?”不就不,还有暂时的吗?“你不想见见呼伦吗?”

    呼伦沃萨克,前任部族首领。他的外祖父。

    隐秀掉转马头,看着穆伦道:“想。但是我得回盛京一趟。”

    “回去向你的帝王老子复命?”穆伦嘲弄地撇了撇嘴角。

    那嘲弄的表情,使隐秀惊觉他们之间确实存在着血缘上的关系;穆伦那表情很像他。不自在地抚了抚嘴角,他说:“不是。”

    随即,他看见穆伦眼中射出好奇的光采,忍不住失笑。如果他说出他一定得回京的原因,恐怕这位“大单于”会笑死吧。他一直认为他很娇,如果他再表现出一点点“儿女情长”的样子,不知道会被说成什么样子?娇滴滴?啧。

    隐秀决定闭上嘴。他不想说出自己果真是“儿女情长”

    天雪山的确景致壮阔,足以使人忘却世俗的烦恼,却仍不足以使他遗忘心中的牵挂。

    敏锐地发现到隐秀转开了脸,穆伦马上瞇起眼。

    不想说是吗?可是他也不是笨蛋。他回想着这个夏季以来,经常在隐秀脸上看见的表情。他经常将目光放到很远的地方去,像是若有所思

    穆伦毕竟比隐秀年长,不是没见识过男女间的欢爱。

    北夷族人在情感上非常坚定,只要爱上一个人,就会倾尽全力,直到得到对方,或被断然拒绝。他当然看得出隐秀脸上的表情意谓何事。

    “阿思朗,你有没有考虑过接受部族里姑娘们的示爱?”穆伦说:“据我所知,有几个年轻的姑娘们很喜欢你,为了你,只差没打起架来听。”

    这可是真实不虚的话。虽然这小子血统不纯,但是他那张比女人还漂亮的脸弥补了他的小小“缺陷”让很多颇有家业的女子们纷纷想招他入帐为婿。

    隐秀是何许人物!想与他比心机、套他的话,穆伦还得勤加练习。他不无讽刺的哼笑出声。“如果你是想要知道我是不是已有意中人,其实告诉你也无妨。”

    北夷各大部族的族长有男有女,在这里,不只有男人才能当家,也有不少女子拥有广大的牧场和家业,可以招男人人幕当丈夫。这在只有男子能在外奋斗的天朝来说,应该足以惊世骇俗吧。

    只是隐秀很讶异,以这些高原人的审美角度来看,他算是很瘦弱的那种男子,竟有女人想要为他相争,倒是十分地新鲜。忍不住想起在宫里时,福气那丫头似乎始终不认为他相貌俊美。思及福气,他的眼神由冷转热。

    穆伦见到了隐秀的改变,有些讶异地听见他说:“我确实有个意中人,只是我得先找到她,这是个约定。”

    穆伦再怎么样也没料到,像隐秀这样一个外表冷然、凡事漠不关心、总在一旁冷淡看着的男子,内心也有燃烧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女子,竟可以点燃他心中的火焰?使他不再那么高高在上、不再那么矜持?他真的、真的,好奇了。

    “找到她以后,你会把她带回来吗?”穆伦觉得自己会十分想会会那个奇妙的姑娘。足以使隐秀丢开脸上的面具,表现出真实情感的姑娘,一定很奇妙。

    隐秀猛地回头,黑色的深眸转向穆伦。

    他知不知道他刚刚说了什么话?“你想要我带她回来?”仿佛这雪原才是他的家乡。

    穆伦不觉得自己有哪里说错了。他不以为意地笑道:“怎么,有问题?我不都叫你阿思朗沃萨克了吗?”如果隐秀自己找不到归属感,那是他自己的问题,不是他们的。沃萨克族人一向有容乃大。

    隐秀反被质问,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应。

    耳畔,他听见牛羊自在吃草的声音,不远处有马鸣萧萧,他胯下的野马也跃跃欲呼应,雪鹰飞翔过苍苍天际,谷地间有雪羚掠影,从深山谷地里吹来的风带来几丝令人清醒的冷意。

    在这里,没有丑恶的权位争夺;在这里,不需要忧心言行上是否不够谨慎;在这里,可以愉悦地尽情大笑,被嘲笑时大可以嘲笑回去,也不用烦恼是否会被人记恨心里。

    他不知道父皇到底为什么要派他到这个地方来。

    是为了绥抚边民?还是因为知道他已经无法忍受那乌烟瘴气的宫廷?所以让他来临穹之地,真正要绥抚的其实是他自己?

    那个人一国之君,隐秀突然发现,他似乎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池。

    初秋时节,隐秀启程回返王都。

    九月之际,他回到宫廷里,与其他自各地返回的皇子们共同拜行朝觐之礼后,又拜谒太后,并回住夏晖宫。

    昔日的宫人依然,但身边的近侍已非乐弥,或曾经伺候过他的任何一个人。

    初回宫,宫里的繁文褥节竟使他有些不适应。勉强敷衍一番,总算克制住翻脸的冲动,脸上虚伪地挂着安全的万年微笑。

    这辈子,他既没有当太子的野心,也不想争夺些什么。同父异母的兄弟间明争暗斗,使他感到不耐烦,干脆避居夏晖宫里,谢绝客访,并将所有的时间用来找寻福气。

    她说过,等他回来时,她会在宫里等他。

    他相信她。他相信她会在这后宫里。福气不是那种会说谎的人。

    他原本认为,只要他花点心思,即使后宫宫女无数,要找到一个人也还不算太过困难。他绝对可以找到她。

    他错了。

    当他开始找寻时,他首先调阅内务府那边的档案,上头竟然记载福气在他远赴临穹不久后便因染上急病而病危,被送到伤寒局照料,没多久就猝死宫外。

    一般宫人如果染病,都会集中送到伤寒局。如果病愈,就可以回宫,反之,就会被送到坟场埋葬。

    隐秀从来没去过坟场,不知道原来宫人死去后,那些坟上的墓碑都没有刻字。荒烟蔓草中,只有萧瑟的秋风回应他的呼唤。

    若非他不相信福气会死。

    若非她跟他还有十年之约。

    若非他知道她从不说谎骗他,只是略有隐瞒,乍听她的死讯,他一定会发狂。

    然而、然而虽然相信她仍在宫里的某一个地方,但是无论他如何寻找,就是找不到她。

    他拜访了后宫里七十二宫、一百三十六院的主子,逐一看过每个宫女的相貌,然而,福气不在其中。

    这是个艰难的游戏。当其中一方有意躲藏时,他得花更多心思来寻找。

    他不想去怀疑,也许她终究还是骗了他。

    隐秀努力地找,直到一个月的朝觐期满,他不得不回到临穹。

    第一年,他没找到她。

    到了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时,他还是没找到她。她竟然不在任何一个宫人之列!

    上穷碧落下黄泉。隐秀即将为她发狂。

    “福气,你在哪里?”为何他会遍寻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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