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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在那遥远的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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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告诉我,最蓝最蓝的,是哪一片天空?

    当我们的脚印都消失了,南极企鹅说,

    是抚平雪地的那一片天空。

    最蓝最蓝的天空,溶在北冰洋的风浪里。

    鳐鱼这么说,鲸鱼也这么说,

    天空,是浸蓝了的水草,浸蓝了

    遗落在那里的眼泪的天空。

    在东方的草原,每一株月桂,每一株

    面包树,都隔着永不相见的距离;

    花果落了,每一株,还是怀抱着

    最浓最浓的思念,攀向最蓝最蓝的天空。

    我问你,最蓝最蓝的,是企鹅的天空?

    鲸鱼的天空,还是面包树的天空?

    你却回答:那里离鹰鹫最近,离烦愁最远;

    是你童年的天空,是笼盖西藏的天空。

    都过去了,年轻的岁月,以为

    所有的离别,都只为了重逢;

    当我靠近你,最后一次靠近你,

    在我心里,我说,也有过一片最蓝的天空,

    因为你,那年,天很高;树,绿得葱茏。

    2

    一九九二年除夕,我和林方文又再走在一起了。只是,我也不知道,哪一天他会再一次离我而去。

    那是一九九三年夏天一个下着大雷雨的晚上。他送我回去跑马地黄泥涌道的家。雨很大,我们站在一棵老榕树下面避雨。我指着自己的胸口跟他说:

    “我身上穿的,是一个有钢丝的胸罩。”

    他用手扫了扫我湿透了的背,问我:

    “那又怎样?”

    “万一我给雷打中了,我便会死,而我现在握着你的手,你也会跟我死在一块。”

    “那我们岂不是变成霹雳雷电侠?”他笑着说。

    “九七年六月三十日,香港回归祖国的前夕,我们还会在一起吗?”

    “如果一会儿我们没有被雷打中的话”他抬头望着天空。

    那个时候,我没有想到,香港回归的前夕,竟也是下着这天晚上一样大的雷雨。

    “那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还会在一起吗?”我问他。

    他笑了:“如果你现在愿意把身上的钢丝胸罩脱下来,我们不用死的话,也许不是没有可能的。”

    每次说到这些事情,他总是不正经的。

    “我可以不要你,但我要千禧年的除夕之歌。你答应了的。”

    “你要歌不要人?”

    “歌比人长久。”我说。

    那一刻,千禧年还是很遥远的事。有时候,我不知道我们生在这个时代,是幸福还是不幸。一千年的时候,我们还没有来到这个世上;三千年的那天,我们也不可能仍然活着。年轻的我们,能够看到二千年的降临。偏偏因为有这么一个日子,我们很害怕到时候孤单一个人。

    “程韵,你真是个麻烦的人。”林方文说。

    “是的,我是来找你麻烦的。”我说。

    “你见过面包树吗?”我问他。

    他摇了摇头。

    “我见过一次,是在泰国。”我说“面包树开花的时候,那花像面包,有雄花和雌花。”

    “雄花和雌花?”

    “是的,有雄花便有雌花。有男人便有女人。”

    忽然,轰隆的一声,打雷了。

    “走吧!”他拉着我的手。

    “还在下雨呢!”我说。

    “打雷的时候站在树下,是想找死吗?我可不愿意明天的新闻说,著名填词人林放死于女朋友的一个钢丝胸罩之下。”

    “你不要拉着我的手便没事了。”

    “你才不会放过我。”

    “如果我死了,你会哭吗?”我问。

    他并没有回答我。如果我真的死了,他是不可能不流泪的吧?诀别,在我们之间,是难以想象的。

    “你放过我吧!”他终于回答了。

    “才不呢!”我说。

    如果爱他是一种沉溺,我也许还愿意沉溺一辈子。

    3

    那个下雨天之后不久,林方文发掘乐一个女孩子,她的名字叫葛米儿。那个时候,林方文的工作室已经拆夥了,他一个人做着填词的工作,而且已经很有名气。葛米儿是毛遂自荐的。唱片公司每天也收到许多做歌星梦的男女寄来的录音带,没有人真的会去听。一天,林方文无意中在唱片监制叶和田的办公室里看到葛米儿寄来的录音带。她的录音带根其他人的很不同,是放在一个椰子壳里面的。林方文这个人,最喜欢奇怪的东西。

    “你想听的话,拿回去慢慢听吧!”叶和田把录音带和椰子壳一并送了给林方文。

    那天晚上,林方文把椰子壳给了我。

    “用来喝水也不错。”他说。

    他把录音带放到唱机里,一把低沉的女声蓦然流转。唱的是林方文送给我的第一首歌明天。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会不会

    傍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她的声音,是一听难忘的声音。即使只是听过一次,三十年后,你也不会忘记。我是个五音不全的人;可是,我也知道那是天籁,似乎不是属于这个世上的。

    我看着林方文脸上的表情出现了奇妙的变化。他的眼睛光采闪烁。

    “这个人一定会走红。”他说。

    那卷录音带上面只有一个名字葛米儿。

    “那个椰子壳呢?地址也许在椰子壳上面。”他说。

    我在厨房里找到那个椰子壳。葛米儿的地址果然是贴在椰子壳下面;然而,那是一个在斐济群岛的地址。她住在南太平洋这个遥远的岛屿上,怪不得她用椰子壳把歌送来了。她也许还会跳肚皮舞。

    “她是天生唱歌的。”林方文说。

    我对她的样子很好奇,拥有这样一把声音的女人,到底有一张怎样的脸孔呢?她唱的,又为什么偏偏是林方文写给我的第一首除夕之歌呢?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有原因的。

    4

    当我终于见到葛米儿,那是她回来灌录了第一张唱片之后的事。

    林方文向监制叶和田推荐她。她收到唱片公司的通知,马上从斐济回来。下机之后,她直接从启德机场去唱片公司。虽然她的歌声得天独厚,但她的样子毕竟有点怪,并不是传统的甜姐儿。唱片公司不敢冒险,只愿意替她推出一张迷你唱片,唱片里的五首歌,都是林方文写的。

    为了替那张唱片宣传,也为了证实林方文的眼光,我约了葛米儿做访问。见面之前,我问林方文:

    “她真的长得一点也不漂亮?”

    “你见过猴子吗?”他问。

    “一只大口猴子。”他说。

    我们相约在南湾的海滩茶座见面,我想替她拍一辑有阳光和海滩的照片。

    她来了,她的嘴巴的确很大。卡通片里那些整天爱哭的小孩子,每次放声大哭时,只剩下嘴巴和两颗门牙,眼睛和鼻子都消失了。葛米儿就有这么一个嘴巴,难怪她的音域这样广阔。

    是的,她像猴子。她长得很高,而且很瘦,下巴长长,两边面颊凹了进去。可是,你知道猴子通常也有一双楚楚可怜而动人的眼睛。

    她拥有一身古铜色的皮肤,那是斐济的阳光。她的头发却像一盘满泻了的义大利粉。

    这天,她穿着汗衫和短裤,我看到她左脚的足踝上有一个小小的刺青。那个刺青是莱纳斯。莱纳斯是查理舒尔茨的花生漫画里的主角之一。这个小男孩缺乏安全感,永远抱着一条毛毯,说话却充满哲理。

    为什么不是人见人爱的史诺比而是莱纳斯呢?我忘记了问她。

    苞葛米儿一同来的,还有一个看来像斐济土著的男孩子。这个男孩皮肤黝黑,顶着一头弹簧似的曲发。他长得很帅,身体强壮。跟葛米儿一样,他也是穿着汗衫和短裤。

    “他叫威威。”葛米儿给我们介绍。

    梆米儿为什么带了一个可爱的土著来呢?威威难道是她的保镳?

    “你好吗?”威威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微笑说。

    原来他会说流利的中国话。

    “威威是中国和斐济的混血儿。他爸爸是在斐济开中国餐馆的。”葛米儿说。

    我们做访问的时候,威威去游泳了。

    “威威是我的男朋友,他大概会一直待在这里陪我,不会回去斐济了。”葛米儿说。

    “很难得啊!”我说。

    “是的,他说过要陪我追寻梦想。”她坦率的说。

    抱着膝头坐在我跟前的葛米儿,很年轻,只有十九岁。

    “收到唱片公司的通知时,我刚刚从海滩回来,身上还穿着泳衣。”她说。

    “你一直也想当歌星的吗?”

    “我爸爸说,我不去唱歌的话,是浪费了上天赐给我的声音。”她充满自信。

    九岁的那一年,葛米儿跟着家人从香港移民到斐济。她爸爸妈妈在当地开酒吧。葛米儿和她三个姐姐每天晚上在酒吧里唱歌。

    “酒吧的生意好得不得了,因为大家都来听我们唱歌。”她说。

    “你到过斐济吗?”她问我。

    “还没有。”

    “你一定要来呀!那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你来斐济的话,别忘了到我家的酒吧看看。我们一家人就住在酒吧的楼上,生活虽然并不富裕,但我们过得很开心。”

    然后,她又告诉我:“那卷录音带寄到唱片公司已经一年了,我还以为石沉大海。”

    “是的,差一点就变成这样。”

    “那样我也许会在斐济的酒吧里唱一辈子的歌,偶而跳跳肚皮舞。是什么把我从那个小岛召唤回来的呢?”

    那是机缘吧?后来,我更知道,她的回来,是不可逆转的命运。

    “为什么你会选明天这首歌?”我问她。

    “我喜欢它的歌词。”葛米儿说:“我在一家中国餐馆里头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是刚刚和男朋友分手。听到最后的两句,我哭了。”

    “那个男孩子伤了你的心吗?”

    她摇了摇头:“是我要分手的。“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我怕别人太爱我。”

    “那威威呢?”

    “他不同的。我爱他多一点,你别看他那么强壮,他其实很孩子气的。”

    我们谈了很久,威威还没有回来。海滩上,也没有他的踪影。

    “要不要去找他?”我问葛米儿。

    “不用担心,他没事的。”葛米儿轻松的说。

    是的,我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一个斐济土著的泳术。即使他不小心被水冲上一个荒岛,他也许还可以在岛上快乐地活一辈子。

    访问差不多做完的时候,威威终于回来了。夕阳下,他刚刚晒黑的皮肤闪耀着漂亮的金黄色。原来,他游到一个无人的沙滩上睡着了。

    访问结束了,葛米儿和威威手牵手的离开,临走的时候,她跟我说:

    “你真幸福啊!有一个男人为你写出那么美丽的歌词。以后我要为你们把每首歌也唱出来。”

    她是如此坦率而又自信。看着她和威威没入夕阳的余晖之中,有那么一刻,我不知道把他们从那个遥远的岛国召唤回来,是对的呢还是错的呢?这两个人能够适应这个城市急促的爱和恨、失望和沮丧吗?

    梆米儿是幸运的,有一个爱她的男人愿意陪她到天涯海角寻觅梦想。我自己又有什么梦想呢?在日报当记者,是我喜欢的工作,可是,这也同时是我的梦想吗?林方文会愿意放下自己的一切陪我游走天涯去追寻梦想吗?

    什么是爱呢?是为了成全对方的梦想,甚至不惜隐没自己?

    梦想也许是奢侈的,大部分的男女无需要梦想也可以一生厮守。

    梆米儿和威威会后悔回来吗?

    他们还是应该留在南太平洋那个小岛上的。

    5

    梆米儿的唱片推出了,成绩很不错。虽然并没有戏剧性地一炮而红,对于一个新人来说,总算是受到注目了。她那一头倒翻了的义大利粉似的头发和她奇怪的样子,却惹来了很多批评。葛米儿似乎全不在意。她太有自信心了,才不在乎别人怎样看她,也不打算改变自己。

    一天,葛米儿突然在我工作的报馆出现。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奇怪。

    “我是特地来多谢你为我写的那篇访问的。”她说。

    “不用客气。”我说的是真心话,那篇访问,有一半是为了林方文做的。

    “我和威威在西贡相思湾租了一所房子住下来,那里有海滩,方便威威每天去游泳。”她愉快地说。

    这两个斐济人,终于在香港安顿下来了。威威拿的是旅游签证,不能在香港工作,他只能够陪着葛米儿四处去,或者待在家里。海滩的房子,让他们跟家乡接近了一些。

    “你跟林方文什么时候有空,来我家吃饭好吗?我真的很想多谢你们。你们两个是我和威威在香港唯一的朋友。”葛米儿说。

    “我问一下林方文。”

    “他不来,你也要来呀!威威很会做菜的。”葛米儿热情的说。

    “他常常是这么奇怪的吗?”她忽然又问我。

    “你说林方文?”

    “嗯,常常独来独往,好像不需要朋友的。”

    “他已经改变了很多,你没见过大学时期的他呢,那时候更古怪。”

    “你们是大学同学吗?”

    “嗯。曾经分开,又再走在一起。”

    “斐济的土著之间,流传着一种法术,据说女人可以用这种法术留住一个男人的心。”葛米儿说。

    “是吗?是什么法术?”我好奇。

    梆米儿却神秘地说:“不要贪心啦!听说,没有真正需要的人,是不应该知道这种法术的。但愿你永远用不着知道。”

    我真的是像她所说,太贪心了吗?假若世上有一种法术是可以把心爱的人永远留在身边,又有谁不想知道呢?

    6

    “去吃威威做的菜好吗?”我问林方文。

    “斐济的菜,不会好吃到哪里吧?”他说。

    “他们可没说是做斐济的菜。威威家里是开中国餐馆的,也许是做中国菜。”

    “那个土著做的中国菜一定很难吃。”

    “严格来说,他不算土著。”我说。

    “我猜他做的是义大利菜。”他说。

    “你怎知道?”

    “要不是喜欢吃义大利菜,怎可能爱上那个义大利粉头?”他说。

    “葛米儿很想多谢你,毕竟是你发掘她的。”

    “是她自己有天分,用不着多谢我。我写歌词又不是免费的。”他淡淡的说。

    “我们去看看他们的房子好吗?”

    “你想去的话,那我陪你去。”

    我笑了。

    “你笑什么?”他问。

    “没什么。”我说。

    林方文真的变了。从前的他,自我、孤僻而又古怪。现在的他,虽然还是那么自我,但已经踏实许多了,也学会了为别人付出。我想去的地方,即使他不想去,他也会陪我去。这些事情,若在以前,怎么可能呢?他变成熟,也变可爱了。然而,改变了的他,是更适应这个世界呢?还是会更容易被现实伤害?

    7

    梆米儿和威威住在一栋两层高的乡村房子里。房子外面有一个小小的池塘,走五分钟的路,便是海滩。这天我们来到的时候,刚好是黄昏。威威穿着围裙,从厨房走出来,兴高彩烈的说:

    “你们一定猜不到了,我今天准备做一顿义大利菜。”

    林方文真是厉害。

    “我不会做菜的,我只会吃。”葛米儿说。

    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忽然从我脚踝旁边穿过,吓了我一跳。我低下头看一看,是一只淡褐色羽毛的雏鹅,它在屋子里大摇大摆的走来走去。

    “是用来吃的吗?似乎还太小了。”林方文望着那只雏鹅说。

    ““莫札特”是我们刚刚养的宠物,不是用来吃的。”葛米儿连忙说。

    “这只鹅叫莫札特?”林方文问。

    “威威喜欢听莫札特。”葛米儿说。

    他们竟然养一只鹅做宠物。

    威威把莫札特抱起来,怜爱地说:

    “鹅是会守门口的,遇到陌生人,它还会咬对方。”他望了望莫札特,然后说:“当然,这要等到它长大之后。”

    “它是雌鹅,将来还会下蛋的。”葛米儿说。

    “那些鹅蛋,你们吃不吃?”我问。

    “如果没有受精的,便可以吃。如果是受了精的,就是莫札特的亲生骨肉,当然不能吃。”葛米儿说。

    他们的家好像是儿童乐园,这是两个不会长大的人,永远不会长大,也许是幸福的。

    威威做的义大利菜,不像义大利菜,不像法国菜,也不像中国菜,那大概是他自己改良的斐济风格的义大利菜,距离好吃的境界,还有很远很远。

    “想家吗?”我问葛米儿。

    “这里的生活比斐济多姿多采;只是,很久没潜水了,很想潜水。”她说。

    “米儿是潜水教练。”威威说。

    “你们会潜水吗?”葛米儿问我和林方文。

    我摇了摇头。

    “有机会的话,我教你们两个潜水。”

    那一刻,我没有想过要学潜水,林方文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趣。

    “你不知道斐济的海底有多么漂亮!”葛米儿的脸上,有无限神往。

    “不怕危险吗?”我问。

    “在那里,你会忘记了危险,忘记了所有烦忧。你是海里的一尾鱼儿,游向快乐。那一刻,你甚至忘记了世界,也忘记了自己。”葛米儿用她动人的嗓音说。

    “忘记了自己?也好。”林方文好像也有些向往了。

    那个时候,又有谁会想到这个南太平洋上的岛国,是我魂断之地?

    8

    夜已深,莫札特睡着了。它睡在一个狗窝里,因为宠物店里并没有特别为队邙做的窝。

    告别的时候,葛米儿认真的跟林方文说:“谢谢你为我写的词。”

    “那不算什么。”林方文淡淡的说。

    离开了葛米儿和威威的家,我跟林方文说:“我们去海滩好吗?不是说附近就有海滩吗?”

    我们躺在那个宁静和漆黑的海滩上。我说:“住在海边的房子,也很不错吧?”

    林方文忽然笑了起来,说:“他们把那只鹅叫做莫札特!”

    是的,刚才在葛米儿和威威面前,我们都不好意思笑。

    “叫莫札特不是太好,莫札特只活到三十五岁。”我说。

    “三十五岁,对鹅来说已经是不可能了,鹅通常活到三斤半就被吃掉!”他说着说着又笑了起来。

    “葛米儿是真心感谢你的,为什么你好像不太领情?”我问。

    “那几首词,真的不算什么,我不认为自己写得好。”林方文说。

    “我觉得很好呀!我喜欢副歌的部分。”

    我念了一遍:

    淡淡微笑,又悄悄远离,

    都明知相遇而从不相约,

    相约而从不相遇,

    千年,万年;人间,天上,

    却总又会相逢一次。

    “这比起我以前写的,根本不算什么。是她唱得好,不是我写得好。”他说。

    “你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我开解他。

    “每天在写,总有枯竭的一天。”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创作,总会有高潮和低潮的。”

    他久久地凝望着我,说:“谢谢你。”

    “我们之间,还需要这两个字吗?”

    他笑了。

    在海滩上散步的时候,我问他:

    “你有什么梦想吗?”

    “一直能够为你写除夕之歌。”他说。

    我以为他的梦想应该是远大许多的。我没想到,他的梦想是那么微小。

    “这个梦想一点也不微小呀!是很大的一个考验。”他笑了笑。

    “你又有什么梦想?”他问。

    “一直听你的除夕之歌。”我说着说着,眼睛也湿润了。不知道是被他感动了,还是被自己感动?

    那是一个多么奇怪的晚上?我们笑了,又哭了,然后又笑了。岁月流逝,不变的梦想,是能够拥抱自己心爱的人,也拥抱他的微笑和哭泣。

    9

    有一天,当我年老,有人问我,人生的哪一段时光最快乐,也许,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十多岁的时候。那个时候,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以后,人生不再纯粹。那就好比一个女人有时候会怀念她的童贞,那并不代表她不享受和她心爱的男人同床共枕。

    童贞的岁月里,即使爱上了一个男人,也是轻盈的。后来,当我们成为女人了,所有的爱情,也都沉重了一些,变得有分量了。这个时候,我们不仅用心,也用身体去爱一个男人。我跟这个男人,有了一点血肉的牵系。

    朱迪之很早就跟她的初恋情人邓初发睡了。那个时候,我和沈光蕙简直有点妒忌了。我还没有遇上心爱的男人,还没有和他睡,我怕我会变成老处女。那时的想法多么可笑?

    后来,我们都和自己喜欢的人睡了。朱迪之常常说,她不过是比我们“早登极乐”

    这个曾经是没有男人便不能活的女孩子,也有自己的梦想了。她在律师行当秘书,同时报读了大学的遥距法律课程,已经是第二年了。一切顺利的话,还有三年,她便会成为律师。她从小就想当律师,她念书的成绩也很好,后来因为拼命的恋爱,才会考不上大学。

    “要把逝去的光阴追回来。”她是这样鼓励自己的。

    逝去的光阴,是可以追回来的吗?我想,过去的恋爱,无论是悠长的还是短暂的,是甜美的还是糟糕的,终究使我们变得坚强。流逝的光阴,也有它的作用。

    10

    这一天,朱迪之刚刚考完试,她约了我和沈光蕙到她家里吃饭。房子是她去年租的。一个人住,可以专心读书。她忙得很,我们相聚的时光比从前少了许多,所以,每一次见面,也格外珍惜。沈光蕙在测量行的工作也忙,去年,她跟那个有妇之夫分手了。

    男人是不是都是这样的?当那段婚姻变得沉闷了,他们会出去找一段爱情,爱得死去活来。一旦被妻子发现了,他们便会垂头败气地回家。在选择的天平上,是从来不公道的。他们不会跟那个第三者离家出走。

    沈光蕙来到的时候,兴奋地问我们:

    “你们猜到刚才碰到谁?”

    “谁?”我问。

    “王燕!”她说。

    王燕是我们中学时的辅导主任,她是个脸上有胡子的老处女。她自己的贞洁是女学生的贞洁,是她一生捍卫的东西。

    “她跟一个男人一起,态度很亲昵呢!”沈光蕙说。

    “真的?”我和朱迪之不约而同地尖叫。

    “那个男人还长得真不错呢!”沈光蕙恨得牙痒痒。

    “会不会是男妓?”朱迪之一边做苹果沙拉一边问。

    “那个男人看来有四十多岁了,男妓没有这么老吧?”沈光蕙说。

    “你不知道有老妓的吗?”朱迪之说。

    “可是,”我说:“既然找男妓,总该找个年轻一点的吧?”

    “老妓有老妓的长处。”朱迪之煞有介事的说“想王燕这座死火山,年轻的小伙子也许没办法把她燃烧。”

    对性的热切这方面,朱迪之是无论如何也改不了的。

    “那个男人看来不像男妓呀!”沈光蕙说“没想到王燕也可以谈恋爱。为什么那些长得难看的女人,往往也会找到一个长得不错的男朋友?”

    朱迪之一边吃沙拉一边说:“因为她们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们的条件太好了,我们才不肯去追求和讨好一个男人。这些女人会跟自己说:“好歹也要结一次婚!”她们有一股无坚不摧的意志力。”

    “是的,好歹也要结一次婚。”沈光蕙说。

    “你想结婚吗?”我问。

    “我现在连男朋友也没有,怎样结婚?结婚也是好的,成为了一个男人的妻子,那么,即使他曾经爱上了别的女人,他始终还是会回家的。”

    “我们三个之中,谁会首先结婚呢?”朱迪之问。

    “是你吗?”我笑着问。

    “虽然陈祺正会是一个很不错的丈夫,但我还要念书呀!在成为律师之前,我是绝对不会嫁的。”她说。

    陈祺正是朱迪之现在的同学,他们交往一年多了。他是一位中学教师。跟朱迪之所有的旧情人比较,他是最好的了。朱迪之会跟一位老师恋爱,在从前是没法想象的吧?

    “会不会是你和林方文?”沈光蕙说。

    林方文是不会想结婚的吧?他是个宁愿拥抱自由和孤独也不愿意拥抱温暖家庭的男人。他从来没有向我求婚。有时候,我会恨他不向我求婚。我不是要他真的跟我结婚,我只渴望他是曾经有一刻想为我舍弃自由的。我想听听他怎样向我求婚,那些甜蜜的说话,用来留个纪念也是好的。

    像林方文这样的男人,求婚时一定不会说:

    “嫁给我吧!”或者是“让我照顾你一辈子!”这些说话吧?对他来说,都太平凡了。

    朱迪之脸上带者饱历沧桑的微笑说:

    “陈祺正也有向我求婚,那是我们亲热时说的。有哪个男人不曾在床上对自己拥抱着的女人用最甜蜜的言语求过婚呢?谁又会当真呢?那不过跟爱抚一样,使性爱更加美妙。”

    可是,林方文从来没有给过我这样的爱抚。真的恨他呀!却又明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情最深处,恨也是柔的。

    11

    沈光蕙并不是没有人追求的。有一个男同事很喜欢她,可惜,他比她小三岁,而且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那是小童军呀!有什么不好呢?”朱迪之说。

    沈光蕙摇了摇头:“我不想当童军领袖呀!”

    “你喜欢他吗?”我问。

    她说:“他是不错的,聪明又可爱,而且看样子也是一个很专一的人。”

    “当然了,否则怎会二十几岁还没有失身。”朱迪之通常会用失身的年纪来评定一个人对感情的态度。她说,这个推断方法出错的机会非常低。譬如,一个三十岁才失身的女人,绝对不会花心到哪里。一个十六岁已经失身的男人,大家倒是要小心。

    “当我三十岁的时候,他才只有二十七岁,那不是太可怕吗?”沈光蕙说。

    “是的,也许要花很多钱去买护肤品才敢跟他出去呢!”我说。

    “当你到了更年期,他还是壮年呢!”朱迪之说。

    “说不定我更会比他早死。”沈光蕙说。

    “那倒是好的。”我说“轮回再世,可以做他的女儿。”

    “那要很年轻的时候死才可以呢!”朱迪之说。

    我想起了韦丽丽。她是我们的同学。她是在运动会上给一个同学掷出的一个强而有力的铁饼扔中脑袋瓜而死的。那宗意外,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死亡,是曾经很遥远,也跟我们很接近的。她已经轮回了么?

    如果我比林方文早死,我要轮回再世,做他的女儿。我很想知道,像林方文这样的男人,会是一个怎样的父亲呢?我不要来生再跟他相爱,那还是有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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