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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在那遥远的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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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机会分开的。我要做他的女儿,流着他身体里的血。我要得到爸爸对女儿那份不求回报和倾尽所有的爱。而且,他永远不会离开我,直至死亡再一次把我们分开。

    朱迪之说:“如果陈祺正比我先死,我希望他来生做我的儿子。那么,他可以继续吃我的奶。我喜欢看着他吃奶时那个很满足的样子。”

    “我应该尝试跟他一起吗?”沈光蕙说。

    “谁?”我和朱迪之异口同声的问。

    “那个小童军!”沈光蕙没好气的说。

    我和朱迪之忙着编写那个轮回再世的故事,早已经忘记了她。

    朱迪之把唱盘上的唱片拿走,换了葛米儿的新唱片。她那把低沉的声音好像也是在唱着一个轮回的故事。

    若有永恒,为何人有限而天地独无穷?

    若有不朽,为何心中烈火,敌不过强暴的风?

    若有存在,为何屈辱于死亡的无可选择?

    若有尊严,为何却有永恒,存在,和不朽?

    这首天问是林方文写的。

    “她唱得真好!”朱迪之说。

    当然了,她是林方文发掘的。

    12

    “你为什么不向我求婚?”在书店里,我问林方文。

    他一边低下头看书,一边问我:

    “你想吗?”

    “不是真的要你娶我,只是好奇你会怎样向我求婚。”

    “嫁给我吧!是不是这样求婚?”他的样子不知道多么轻佻。

    “这么平凡,不像是你说的。”

    “你真的想结婚?”

    “当然不是!”我把手上的书合上。

    为什么我说不呢?我并不敢承认,我知道他会拒绝。

    “你手上拿着的是什么书?”我把他的书拿来看。

    那是一本佛经。

    他近来买了很多佛学的书。上个月,他买了许多关于基督教的书。再上个月,他买了很多本食谱。虽然买了那么多的食谱,他可没有弄过一道菜给我吃。

    他正在痛苦地找灵感。葛米儿的新唱片,他也只肯写两首歌。他不想重复自己。这几年,他写得太多了,有点累了。我可以怎样呢?我却帮不上忙。

    “佛经里会有灵感吗?”我微笑着问他。

    “不知道。”他说。

    后来有一天,他很严肃的告诉我:

    “我要去当和尚。”

    “和尚?”我几乎哭了出来。

    “是七日和尚。”他气定神闲的说。

    “只是七日?”我松了一口气。

    “是的,七日。”他一脸期待。

    那是一家佛寺为善信举办的活动。参加者要在寺院里跟出家人一起生活七天,除了要穿和尚袍和斋戒之外,也要诵经念佛,跟和尚没有两样,只是不需要剃度。七天之后,便可以重返凡尘俗世。这种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每一次也有好几百人参加。

    “你不会真的去当和尚吧?”我问他。

    “很难说的呀!”他故意戏弄我。

    “我要你知道,你是尘缘未断的。”我抓着他的头发说。

    “这样一去,不就可以了却尘缘吗?”

    “如果你真的跑去当和尚,我就要变成荡女,人尽可夫!”我警告他。

    “我跑去当和尚,你不是应该去当尼姑才对吗?怎么去做荡女?”

    “尼姑太便宜你了。变成每天找男人的荡女,才是对你最大的报复。起码,你会每天内疚,每天为我诵经来减轻你自己和我的罪孽。那样的话,你虽然在寺院里,我却没有一天不在你心里。对吗?”

    “你这么毒,出家的应该是你!好吧,为了你的贞洁,我是不会跑去当和尚的。”

    虽然他是这样说,可是,我真的害怕他会撇下我去当和尚。他这个人,什么怪事也可以做出来。如果林方文真的跑去做和尚,了却尘缘的,不是他,而是我。

    13

    虽然七日和尚不用剃度,林方文还是把头发刮得很短。他说,这样可以更投入出家人的生活。

    他离开了我的那几天,我的生活也平淡如水。像青菜豆腐一样的日子里,我每一刻也在思念着他。他习惯吗?他会爱上那种生活吗?他会不会被一个大师点化了,从此离我而去?要是他走了,我怎么可能变成荡女呢?我骗他罢了。可是,我也不可能变成尼姑。怎么可以从此跟他碰面而好像不相识呢?我做不到。

    苞朱迪之见面的时候,她问我:

    “有七日尼姑吗?”

    “好像也有的。”我说。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你也想短暂出家吗?”

    “可以乘机减肥嘛!”她说。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人放下了一段尘缘,从台湾老远跑到印度一所寺院出家,却在那里碰到一位僧人。这两个人,原来是前世的情人,孽缘未了,双双还俗,做了夫妻。最可怜的,是那个当为了成全她而让她出家的男人。

    “两个人一起,到底是尘缘还是孽缘呢?”我问。

    “有些是尘缘,有些是孽缘,这就是人生吧!”朱迪之说。

    过了一会,陈祺正来接我们去吃饭。

    “喜欢吃什么?”陈祺正问我。

    “吃素好吗?”我说。

    他们两个人,同时怔怔的望着我,流露出一副可怜的模样。

    “算了吧!我们去吃肉,我吃林方文的那一份。”我说。

    林方文真的只去七天才好。

    14

    短暂出家结束的那一天,林方文从寺院回来。他瘦了一点,也苍白了。我跳到他身上,问他:

    “是不是七情六欲也没有了?”

    “谁说的?”他紧紧地搂着我,用舌头俏皮地舐我的鼻子和嘴巴。

    我望着他。这七天来,我多么思念他。他知道吗?

    “为什么不干脆去七七四十九天?”我问他。

    “你以为我不想吗?”

    他开朗了,是已经找到了灵感吧?

    他说,在寺院时,师父讲了一个佛经上的故事:一个女人,因为爱上了另一个男人,所以想要离弃丈夫,于是设计假死。她串通了别人,买了一具女子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她已经死了。

    她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然而,他太爱她了,因此成天把她的骨灰带在身边,这样的深情感动了他的妻子。她离开了情夫,想要回到他身边。

    那天,她悄悄地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他的名字,期待看到他既惊且喜的神情。然而,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看到她,只是淡漠的问她:“你是谁?”

    “我是你的妻子呀!”她说。

    “不,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她的丈夫坚定的说。

    “那不是我,我根本没有死呀!”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会忘记我的容貌呢?

    然而,无论她怎样解释,她的丈夫终究不相信跟前人便是他的妻子。

    爱,是不能被试探和考验的。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可是,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消逝。

    爱会随谎言消逝吗?后来,我知道是会的。

    15

    从寺院回来之后,林方文写了好几首歌,唱片公司认为那些歌曲有点曲高和寡,想他修改一下。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们说:“为什么不继续写以前那些歌呢?最好不要改变。”

    林方文努力去突破自己,他们却嫌他太突破了。

    那天晚上,他在录音室里跟叶和田吵得很厉害,我站在外面,隔着玻璃,听不到他们吵什么。林方文从里面冲出来,头也不回的走了,我连忙追上去。

    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我看得见那个背影是多么的颓唐。他曾经写过的、那些感动过无数人的歌,就在那一刻,一首一首的在我心中流转。我默默的、远远的走在他后面,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些什么。我是多么的没用。

    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之后,他忽然转过身来,微笑着问我:

    “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慢,老师在我后头?”

    “我不知道怎样帮忙。”我说。

    我多么希望我是个温柔的女人,在这个时刻,能够对他说一大串安慰的说话。可惜,我从来不是。

    “没事吧?”他反过来安慰我。

    “你是最好的。”我告诉他。

    他笑了:“每个女人都认为她所爱的男人是最好的。”

    “我不是盲目的。”我说。

    “盲目又有什么不好呢?只要是自己所爱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好的。这种盲目,是多么的幸福?人若能够盲目一辈子,也就是矢志不渝了。”

    “但你的确是最好的,这方面,我不盲目。”

    “我却希望自己能够盲目一点。盲目地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样我才可以一直写下去,一直重复下去,不会想得那么多。”

    “你愿意这样吗?”我问。

    “就是不愿意。”他双手插在裤袋,垂下了头,悲哀的说:“也许我再不适合写歌词了。”

    “谁说的?”

    “不写歌词,人生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我苦涩地笑了:“为什么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过来安慰我呢?”

    “因为,你比较没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头。

    林方文真的长大了。若是从前,今天晚上他会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后面。他更不会堆出一张笑脸来安慰我。他是什么时候长大了的呢?是在他妈妈死了之后吗?是的,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一个长大了的林方文,会不会快乐一点?

    我知道他舍不得不写歌词。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要他放弃,他是不甘心的。

    “别这样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么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轮圆月,在这一刻,不免有点冷漠了。

    “为什么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颂月光,用月光来谈情?”我有点不以为然的说:“天空上还有太阳、星星和云彩呀!”

    “因为只有月亮才有阴晴圆缺。”

    “星星也有不闪耀的时候。”

    “可是,它的变化没有月亮那么多。”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射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逃阢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你就是这么古怪。”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罐头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头菠菜,就变得很厉害了。我本来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后,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个时候,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大力水手呢?他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几乎是没有头发的,身体的比例也很难看,手臂太粗了。”我说。

    “就是因为那罐菠菜。谁不希望任何时候自己身边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有哪个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们软弱无助的时候拯救我们?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才沉痛地知道,世上并没有魔法。

    能有一种魔法,让林方文再写歌词吗?

    我们走着的时候,他的魔法出现了。

    一辆车子突然停在我们面前,两个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是葛米儿、威威和莫札特他们一家三口。莫札特长大了很多,它已经不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现在的它,超过三斤半了。这天晚上,它长长的脖子上绑着金色的丝带,在威威怀里,好奇地东张西望。

    “很久不见了!”葛米儿兴高彩烈的拉着我和林方文。

    她现在已经红了很多。人红了,连带她那个曾经受尽批评的义大利粉头也吐气扬眉,许多少女都模仿她的发型。

    “你们去哪里?为什么带着莫札特一起?”我问。

    “我现在去拍音乐录影带,莫札特也出镜了。”她深情款款的扫着莫札特的羽毛。

    “那么,它岂不是成了“明星鹅”吗?”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还会唱歌呢!”威威兴奋的说。

    “不是说“鹅公喉”吗?鹅也能唱歌?”我说。

    “它不是鹅公,它是鹅女。”威威跟莫札特说:“来,我们唱歌给哥哥姐姐听。”

    莫札特伸长了脖子啼叫:“刮刮刮刮刮刮刮刮瓜”

    “果然很有音乐细胞,不愧叫做莫札特。”我拍拍它的头赞美它。它的头缩了一下,很幸福的样子。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莫札特了。

    临走的时候,葛米儿问林方文:

    “你还会写歌词吗?”

    他大笑:“是写给莫札特唱的吗?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写“刮瓜””

    “是写给我唱的。”葛米儿诚恳的说“很想念你的歌词。”

    林方文只是微笑,没有回答。

    他们走了,我们也沉默了。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点不一样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没有能力拯救他。那个魔法,在葛米儿手里。

    17

    当她的义大利粉头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儿却狠心地把它剪掉,变成一条一条短而卷曲的头发,活像一盘通心粉。她是个偏偏喜欢对着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时候,我很佩服她。我们每一个人,几乎每天也要为自己打气,才可以离开家门,面对外面那个充满挫败的世界;她却不需要这样,她好像天生下来已经满怀自信。

    一天,她跟唱片监制叶和田说,除了林方文的词,她不唱别的。

    “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宫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子宫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宫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饼。”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哪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子宫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她不是有威威了吗?我才不要住进的子宫里。”他说。

    林方文真的愿意长留在我身上吗?有时候,我会宁愿我们比现在年老一点。年纪大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诱惑,那就比较有可能共度一辈子了。这种想法,会不会很傻?竟然愿意用青春去换取长相厮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贡市集里碰到威威。他正在买水果。俊俏可爱的他,很受摊贩欢迎。看到我时,他热情地拉着我,问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我告诉他,我在附近采访。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同的人。”我说。

    “有工作真好。”他说。

    我差点儿忘记了,他在这里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儿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电视台录影。”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现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减肥。”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味,甚至是那个从前常常欺负我的同学。”

    “欺负你的人,你也怀念?”

    “他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学,他常常骗我的钱。”他幸福地回味着“从前很讨厌他,现在却希望回去再被他骗钱。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不回去看看?”我说。

    “米儿太忙了。”他的神情有点落寞。

    “她在这里发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灿烂:“是的,她现在很快乐,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动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快乐,他承受了寂寞,也怀抱着乡愁。望着他的背影没入挤拥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没有牺牲的爱情,算不上爱情。

    后来有一天,威威在我的办公室出现,他变憔悴了。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去哪里?”我问。

    “回去斐济。”

    “那葛米儿呢?”

    “我一个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红了。

    “威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的,只是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是真的吗?”

    他低下了头,良久说不出话来。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报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里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边,他的心情会好一点。

    “是不是太思念故乡了?”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是不舍得她的。可是,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梆米儿从一个藉藉无名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一颗明星。一点也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吧?

    “你不是答应过要陪她一起追寻梦想的吗?”我说。

    “我也许想得太简单了。”悲伤的震颤。

    “她知道你要走吗?”

    “我们谈过了。”他笑了笑“我们终于找到时间谈一谈我们之间的事了。我留在这里只会妨碍她。”

    “是她说的吗?”

    “不。她并不想我走。”

    “那不要走好了。”

    “可是,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你还爱她吗?”

    “我当然爱她。”威威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但是,她已经改变了,不再是从前的她。我们在斐济的时候,生活快乐得多了。”

    “你是不是后悔来了这里?”

    “我怎会这样自私呢?留在斐济,是埋没了她。”

    “威威,你真好。”我说。

    “我一点也不好。我没有才能,也不聪明,人又脆弱。”

    “但你懂得爱人。”

    “我也爱得不好。”他的眼泪簌簌的流下来。

    “你什么时候要走?”

    “今天就走。”

    “这么急?”

    “米儿今天要工作,我们说好了,她不要来送机。我会哭的,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要我送你去机场吗?”

    “不,千万不要。我害怕别离的。”

    他又说:“我听人说,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会有乡愁。然而,回去家乡之后,又会怀念那个自己住饼的的城市。这样的话,总共就有两次乡愁了。”

    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威威说。

    “什么事?”

    “我”他红着眼睛说。

    “到底是什么事?”

    “我把莫札特吃了!”

    “你吃了莫札特!”我不敢相信。

    “你一定觉得我很残忍吧?”

    “你怎舍得吃它?”

    “米儿舍不得让它走,我也舍不得让它留下。我走了,米儿又没有时间照顾它。把它吃进肚子里,那么,它便可以永远留在我身上。”威威一边抹眼泪一边说。

    我不也是曾经想过要把自己心爱的人藏在子宫里,长留在身上的吗?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我同情莫札特,只是,它的主人也许没有更好的选择。它是不应该叫莫札特的,天才横溢的莫札特,是短命的。

    告别的时刻,威威久久地握着我的手。他是舍不得的。我曾经以为,相爱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分开的,也许我错了。当生活改变了,爱也流逝了。如果他还能够感受到爱,他是不会走的吧?故乡是近,已然流逝的爱,却太遥远了。

    19

    “程韵,我刚巧在附近,你有没有时间出来喝杯咖啡?”我在家里接到葛米儿打来的电话。

    我们在咖啡室见面。架着太阳眼镜的她,看来有点累。

    “威威走了。”她说。

    “我知道。临走的那天,他来找过我。”

    “是吗?”她很关心。

    “只是来道别。”

    “你知道他吃了莫札特吗?”

    “他说了。”

    “他是个野人!”伤心的语调。

    “这是他可爱的地方。”我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哭了。

    “他觉得不快乐。”我说。

    “我以为他会和我分享我的一切。”

    “他分享不到。不是想分享便可以分享的。”

    谁不渴望分享自己心爱的人的成就和快乐呢?可是,对方的成就和快乐,有时候,却偏偏变成大家的距离。愈是努力想去分享,愈觉得孤单。

    “他走了,我很孤独。”葛米儿说。

    “你会慢慢习惯的,每个人也是这样。”我忽然想起了她从前说过的话,我问她:“你不是说斐济有一种魔法可以把心爱的男人留在身边的吗?”

    “骗你的!如果有的话,便不会有人失恋了。”

    没有失恋者的世界,是不是会比现在美丽一点呢?也许是不会的吧?如果没有失恋,我们怎会了解爱情,我们又怎会长大?

    “你想家吗?”我问葛米儿。

    她点了点头:“可是,我更喜欢这里。在这里,我可以做许多事情。威威本来说过要和我一起追寻梦想的。”

    “他会永远怀念你的。”我说。

    梆米儿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呜咽。

    一个梦想把这两个人从那个遥远的地方送来,营养着他们的爱情;然而,同一个梦想,也把他们分隔了。

    威威真的如我所说的,会永远思念葛米儿吗?还是,回去斐济之后,他会娶一个女人,生一窝孩子,或者再养一窝鹅,过着另一种生活?我们总是宁愿相信,两个曾经深爱过的人,分开之后,是仍然有一条绳子连系着的。寂寞或失意的时候,我们会拉紧那条绳子,想念绳子另一端的人,他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他爱着谁呢?离别之后,他会不会为了使我刮目相看而更加努力?他会思念着我吗?还是,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女人一厢情愿?我们总是希望旧情人没法忘记我们,一辈子受尽思念的折磨。多么善良的女人,在这个关节眼上,还是残忍和贪婪的。

    “威威真的会永远怀念我吗?”葛米儿含着泪问我。

    “是的。”我说“直到你不再怀念他,他仍然不会忘记你。”

    我同时也是说给自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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