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时间里,我只耐心的等待着秋猎的来临,只盼望着高阳公主可以遵守她的约定,能够在秋猎以后求小李大叔准我回到家。
“家”的概念在爸爸去世以后,差不多都从我的脑海里消失贻尽了。但是在这样一个陌生的朝代,在这样一群对我而言本是陌生的古代人的身上,不知为什么我却感受到了清晰无比的“家”的温暖与快乐。
我一天比一天的更加思念我那个老宅子,和我的那几个可爱的亲人们了。
这几天,我也没有去吴王李恪那里做那个什么劳什子女仆了,人言可畏,我当真是怕被人瞧了去,徒增烦恼。其实想想也觉得挺可笑的,我区区一介公主的伴读,说起来跟现代社会的助教也差不多,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小角色,也值得两帮人来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当真的兴师动众,实在让我觉得啼笑皆非。
想来,皇宫里是没有秘密的,一点点风声和动静恐怕一眨眼就会传之千里。我没有去到那臭屁王爷那里去,他也没有怪罪的动静。只是偶尔会到书苑的外面,如前段时间一样,摇着他那把破扇子在书苑外面转一转,似笑非笑的在窗外看我。
每到这时候,高阳公主都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先是瞧瞧窗外的李恪,然后便虎视眈眈的盯着我看。我知道他们在唱什么戏,所以我干脆连理都不要理他们,只是装做看不见,自顾自的做自己的事情。
那臭屁的王爷既不说话也不进屋,只是站在那里像是看风景一样的看着我,看得我两颊滚烫。想起那天他的**之吻。我地心就忍不住一阵砰砰乱跳,可是,当我再一想到高阳公主说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的时候,我的心里又泛起了一阵恶心。
反正本姑娘就要回家了,像这种货色的男人,本姑娘一点都不稀罕!
大概是看我的表现还算是乖,高阳公主慢慢的,对我也客气了起来。或许是想到我一个快要离开皇宫的人,对她也不会构成太大的威胁吧。
每天下了课。我也再不四处闲逛了。好奇心害死猫啊。我可再不想为自己再树一个敌人了。于是我下了课就匆匆地跑回自己地小屋。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我知道,我这样也不会给小贝惹麻烦。
我和踏歌把东西都整理好了,包成包袱放在柜子里。我知道皇宫里生活是何等地艰难,所以我不想小贝再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受苦。皇宫里的女人大多都很可怜,美丽的青春韶华都在寂寞与步步为营中一点一点流逝。于是我打算等到小李大叔准我回家的时候,求他准我带小贝一起走。我想,如果我厚着脸皮求他,说我和小贝产生了深厚的情谊,舍不得分开。他应该会卖我一个人情吧?
实在不行,就求纤云姑娘去向小李大叔说情,美人计在小李大叔面前应当是最好用的计策了吧?嘿嘿时间就在我的胡思乱想里度过,秋猎终于在我的期待里来临了。头一天晚上,高阳公主便命人送了一套衣服到我房里来,要我第二天换上这件衣服去她的宫里找她,一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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